专项补助最高提至100万元 今年度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截至30日
本报讯 (记者龚 妍)记者日前从市委宣传部获悉,2017年度惠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截至本月30日。申报单位可在今日惠州网和惠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惠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题网页下载有关申报表格。
据了解,惠州对文化产业扶持将采取“抓大不放小”的方式,一方面对大型骨干企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另一方面更加重视对小微文化企业的培育扶持。其中,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项目最高可申报100万元专项补助;对小微企业文化产业项目则采取 “以奖代补”方式,按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可申报20万元。
今年刚修订实施的 《惠州市财政局 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关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为一般类项目扶持资金和小微企业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其中,一般类项目扶持资金采取专项补助、贴息、奖励三种扶持方式,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扶持方式。
“今年,惠州市提高了专项补助及贴息的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项补助不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00万元,这体现出惠州市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重点倾斜。”市国文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专项补助用于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每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此外,对前一年内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项或在品牌、市场拓展和交流合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记者了解到,惠州市将小微企业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项。扶持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完工的且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小微企业文化产业项目,经审核按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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