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开采区修复利用 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 单西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小康社会,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必然选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应遵循规律、注重特色、发挥优势,共同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依山傍湖与拥江抱海浑然天成、都市繁华与田园风光交相辉映、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互融的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
惠州市对建筑用石开采大力监管整治,使采石场由乱到治,由无序到有序。近几年来,惠州市依法行政,大力整顿治理,禁止在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河流两侧第一重山开采石场。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绿化,加强监督职能,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自然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并重,限制数量,优化质量,规模开采。在开采前要做好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方案,实行开采前、开采中、关闭后全过程管理。现在道路两旁只见青山,见不到采石场,为惠州的绿色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于推进采矿修复再利用,笔者有一些建议。关闭后的采石场的采坑,作用非常大,可以收纳城市建筑垃圾,还可根据城市的发展,规划布点采石场作为未来的建筑垃圾场,解决垃圾污染。可建成公园、人文景观、旅游、休闲、健身锻炼场所,为惠州市提供绿化美化空间。
城市生命力所在是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坚持文化传承,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市“绿色化”,为“十三五”期间的城市建设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充分利用自然山体、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积极推进采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恢复惠州市自然生态。惠州市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方面融入经济建设中,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构建经济发展新模式,使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走在前列。(作者原工作单位: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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