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开展民办教育机构教师职业道德培训 惠城区教育局主办“法律视域下的教师职业道德”专题讲座

惠州日报 2017-10-18 23:1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副院长、博士吴开华。

惠城区126家教育培训机构教师聆听讲座。

专题讲座现场。

今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划分标准,同时也明确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受教育局和工商局监管,通过先证后照的方式从源头规范办学。

一套完善的法律规章,归根结底还要人来落实。促进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引导约束,更离不开教师职业道德的强化提升。尤其在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们该如何进行自我定位?又该如何在法律范畴内,提升自身职业道德?这些问题,困扰着每一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

日前,一场由惠城区教育局主办、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协办的,名为“法律视域下的教师职业道德”的专题讲座,为惠城区126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们找到了答案。

明确专业身份教师依法执教的前提

主讲嘉宾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副院长、博士吴开华,长期专注于教育法学和民办教育研究。讲座中,他分别以 “教师职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教师的法律义务与职业道德”“教师如何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如何依法管理学生”等为话题,援引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内容,解析法律视域下的教师职业道德。

他说,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是教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管理,促使行业更加规范发展。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统一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后,教育培训机构教师的法律身份将更加明确,他们享有教师的一切权利,也应履行教师的相应义务,如遵守职业道德和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吴开华以“范跑跑”和“杨不管”等事件为例,认为教师应具备的法律意识包含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四点。

对于 “教师该如何依法执教”,“又该如何同时履行法律义务和职业道德”等问题,吴开华表示,根据《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而在法律规定专业权利的行使模式是“法无授权即禁止”,以及“法不禁止即可为”,“这也就是说,教师基于专业判断的管理都不算侵权。”

讲座中,吴开华与所有听课教师们一起重温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应内容。

具体到如何依法保护学生和如何依法管理学生,吴开华则引用大量事例概括,依法保护学生要做到安全教育、规范管理、宏观照看和及时处理。而依法管理学生要遵循学生管理合法化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首先以教育为目的,是出于善意的管理。

优化软环境从更高层面实现行业规范

惠城区126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均派出了教师代表参加讲座。吴开华高度称赞了惠城区教育局以及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与时俱进的做法。他说,惠城区可以说是广东省首个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做教师职业道德培训的区域,甚至在全国都走在前列。

对为何牵头举办本次讲座的原因,惠城区教育局成教股负责人夏文清表示,过去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监管职责划分不明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有照无证、超范围经营的现象屡见不鲜,市场亟待规范。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受教育局和工商局监管,通过先证后照的方式从源头上规范办学。”夏文清说,无序的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将随着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逐步规范起来,“全面提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师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也是行业规范发展的硬性要求。”

夏文清介绍,经过认真筹备,在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的倾力支持下,专题讲座得以圆满举办。

作为规范行业发展之举,2012年惠城区教育局推进成立了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目前已有86家会员单位。经过民主推荐,新思路教育培训中心成为首届会长单位。

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首届会长、新思路教育培训中心校长李敏剑谈及协办本次讲座的初衷时表示,过去行业监管大都是在办学资质、办学环境等硬件方面推进各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如今随着新修订的法律施行,规范行业发展,将更多从软环境上入手,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来加强纵深管理,“协会的主要职责就是规范管理团队,形成行业自我调节、自我管理,因此我们从年初开始就已筹备本次讲座。”

鹅城艺术教育中心素描教师陈老师在认真倾听了讲座后由衷表示,听了讲座,对自身的职责、定位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以后不仅仅是教授知识,还应对学生的人格、行为、习惯的培养上做出良好的引导,“吴教授生动的讲解以及丰富的案例展示,也让我对如何在特殊情况下保护学生,捍卫教师自身权利,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受益匪浅。”

惠城126家教育培训机构获审批合格

每年,在惠城区的民办教育培训行业,都会发生一件大事,那就是培训机构的重新“洗牌”。今年7月份,经过严格依法审批、严格执行年检制度等综合规范管理,126家教育培训机构获审批合格。

夏文清介绍,目前惠城区每年参与培训的学生约有45000人,人数庞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已成为补充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教育培训行业发展始终是全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据悉,一直以来,惠城区教育局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坚持设置标准,严格依法审批;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培训机构年检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培训机构教师备案制度、建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广告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培训机构的评优活动、定期组织举办培训中心办学经验交流会、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以及成立惠城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等举措,不断规范全区教育培训行业的办学行为,促进全区教育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卢振侠通讯员谢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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