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月无交易楼盘如何监制备案价? ○价格政策咨询台 以片区3个同类在售项目价格监制

东江时报 2017-09-12 20:46

东江时报讯 记者冯丽均 “惠州市出台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通知,商品房的备案价不得高于前3月加权均价,但东江学府六期很大部分已严重高于该标准。”近日,市民黄先生在惠城区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认为部门应严格监管,让楼市销售价格更合理。

惠城区发改局接到反映后,查阅了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东江学府六期项目总平面图,核实东江学府六期项目属于新开发项目。

根据去年10月28日出台的 《关于明确惠城区 仲恺高新区商品房价格申报监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6]105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第二款,“对于属新开发项目需申领预(销)售许可证或前三月无销售网签交易价格的楼盘项目,可按该项目所在区域3平方公里范围内(3平方公里范围内无参照楼盘可在所在区域内)选取3个同类型在售项目,并书面说明选取的理由报价格部门,由价格部门按程序考核同意后,向申报企业提供所选楼盘项目前三个月交易加权均价,由该企业按不高于均价的水平向价格部门申报监制价格”。

也就是说,前三月无交易数据的楼盘,选取该项目所在区域3平方公里范围内3个同类型在售项目前三月网签价格,代替该楼盘网签价格进行监制。

惠城区发改局分别于2016年11月7日、2016年12月26日、2017年3月10日、2017年4月14日、2017年7月24日按程序考核通过了该项目1至8栋部分住宅的明码标价监制,并没有高出标准。该局称,在购房时,消费者可在开发商销售场所查看该局监制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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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监制方法

东时记者查阅发现,上文提及的惠市发改价[2016]105号文给出了房价监制的计算标准。即开发商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楼盘前三月的网签交易加权平均价,以9月下旬申请监制价格为例,加权平均价分别按照7月、8月、9月1日~15日价格权重1:2:7的原则计算出前三月加权平均价格。

假如某楼盘7、8、9月份售价为8000、9000、10000元每平方米。按照1:2:7的价格权重,前三月加权平均价格为(8000×1+9000×2+10000×7)÷(1+2+7)=9666元每平方米,即该楼盘监制价格的均价不得超过9666元每平方米。

如果该项目前三月无交易数据的,选取该项目所在区域3平方公里范围内3个同类型在售项目前三月网签价格,代替该楼盘网签价格进行监制。

由《东江时报》与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开设的《价格政策咨询台》,长期接受市民投诉或咨询价格问题。市民如需了解价格政策,或投诉身边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可拨打 《东江时报》新闻报料热线 (2239110),或发送手机短信至18898898855反映情况。还可登录今日惠州网,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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