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毒品犯罪有奖
东江时报讯 日前,惠阳区禁毒办制定了《惠阳区关于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正公开征求社意见,征求时间截至10月5日。
根据《办法》,举报人是指以书面、电子材料或通过电话、网络、当面等形式向公安机关缉毒部门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个人。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K粉)、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缉毒部门查证属实的,按标准予以奖励:(一)举报吸毒的;(二)举报存在吸毒问题场所的;(三)举报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行为的;(四)举报非法走私、贩卖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五)举报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
根据《办法》,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1000元。一次性查获吸毒人员5名以上(含5名)的,奖励以10000元为起点,每增加查获一名吸毒人员奖励150元,以此类推。每宗案件最多不超过20000元。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种类、数量分别进行奖励:最低为缴获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的,每案奖励1000元;最高为缴获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千克以上 (含50千克)的,每案奖励30万元。各种情形具体奖励可查看《办法》之具体规定。
举报人同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两条以上的,按照标准分别奖励。同一举报行为符合两款以上不同奖励标准的,每案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诬告他人的,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他人的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惠阳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举报电话:0752-3883370电子邮箱:hyqjdb3392912@163.com微信公众号:惠阳禁毒(hyqjdb)地址:惠阳区淡水办事处人民六路二号公安分局缉毒大队
本版文图 《东江时报》记者匡湘鄂通讯员李斌 傅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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