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签协议不再多头跑 博罗国地税联合与纳税人签署委托划缴税款“四方协议”

惠州日报 2017-09-12 00:09

本报讯 (记者卢振侠 通讯员黄广 盘思言)近日,博罗县国税局、地税局进一步深化合作,将原来委托划款税务、银行、纳税人“三方协议”,优化为国税、地税、银行、纳税人“四方协议”,让纳税人享受更便捷的税款缴纳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

据介绍,纳税人一次签约,即可同时办理国地税委托缴税业务,任何一方税务机关均可代表双方机关,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划缴税款相关协议,委托划款协议国地税互认,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的“痛”点。对于国地税存量协议,纳税人免于重新签约,纳税人在涉及扣缴税款账号变更时,才重新签订“四方协议”。

据悉,博罗国地税联合推行委托划款“四方协议”,是在严格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合作事项基础上,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

“接下来,我们会持续深化国地税合作,拓展合作深度,创新合作内容,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纳税服务。”博罗县地税局副局长叶伟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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