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对陈江街道青春村梧村经济合作社约56.1855亩的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作为仲恺高新区教育建设项目用地,已于2017年8月2日发布了征地预公告 (惠府〔2017〕109号),现需迁移该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坟墓、金埕等。该征地范围内的坟墓、金埕所属权利人,应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到陈江国土资源所办理迁坟补偿有关手续,逾期作无主坟处理。
联系单位:陈江国土资源所
电 话:0752-3322652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区分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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