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放假 安全意识不放假 教你如何防范学生安全“三大杀手”
■《东江时报》记者蔡伟健
暑假如期而至,然而,与之相伴的是学生的安全问题。近年来,溺水、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成为了威胁学生欢度暑假的“三大杀手”。其中,溺水是威胁中小学生安全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溺水危险指数:★★★★★
2013年3月10日晚,在惠城区水口街道龙津社区,阿平(化名)对着自己溺亡的孩子抱头痛哭。阿平是河源人,在龙津街经营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妻子在附近工厂打工。悲剧发生于当日下午3时许,阿平的儿子带两个妹妹和表妹一同外出玩耍。由于在龙津居住多年,阿平也没太在意。
下午4时许,阿平发现孩子们仍不见踪影,开始寻找。下午6时,阿平仍未找到儿女,于是致电阿东等同乡一起寻找。阿东等人搜寻了2个多小时,在谭屋新村鱼塘里发现了两具浮尸,阿平一眼就认出了女儿。当天出事的有4个孩子,阿平的儿子和2个女儿,还有阿平妹妹的女儿。阿平的儿子最大,只有10岁,4个孩子均是小学生。提醒见人溺水切忌贸然“跳水救人”
近年来,惠州市加大了对学生防溺水的宣传教育,而且惠州市有很多志愿者也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市志愿救捞队队长赵喜昌是惠州市防溺水宣传工作的助推者之一。老赵说,孩子溺水主要是家长疏忽。往年由于防溺水宣传的不足以及各种原因,暑假期间会偶发学生溺水事件。
老赵提醒,市民游泳时要提高安全意识,还需要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建议游泳爱好者到正规泳场游泳,并戴好游泳圈等自救设备。”赵喜昌介绍,“不论是亲朋好友还是路人,一旦发现溺水者,应立即大声呼救,绝不可贸然下水施救,可投入竹竿、长绳等设备,让溺水者抓住后实施救援。”老赵说,如果实在没有漂浮物,会游泳的市民下水救人时应游到溺水者身后,托着溺水者腋下前行,或托着溺水者的脑袋救援。
关键词:交通事故危险指数:★★★★
2014年10月22日,S358线惠阳新圩东风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生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由新圩往东莞方向行驶的车辆撞倒,当场死亡。现场目击者李女士说,事发时刚好是东风小学中午放学时分,当时有三四个小学生沿着马路走来。据悉,死者年仅6岁,东风小学一年级学生,家住在事发点不远处,父母在附近打工。提醒12岁以下不可骑单车上路
近年来,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交通网络进行了优化,因此对交通事故也有了较好的控制。交警提醒,暑期放假时间较长,孩子容易脱离家长的监管。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的教育,同时,家长的言传身教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所以,在给孩子传输交通安全常识的时候,也请家长以身作则,遵守交规,给孩子树立好榜样。
暑期骑单车外出的孩子也不少。警方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骑单车,须
年满12周岁。同
时,不建议12周
岁以上、车技不
够娴熟、对危险情况判断能力欠佳的孩子骑单车上路。12周岁以上的儿童在道路上骑单车要靠右侧道路骑行,不能和机动车抢道,更不能相互竞逐。
根据交通部2015年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我国每年有将近两万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事故,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缺少必要安全保护措施,也就是没有设置儿童安全座椅。警方提醒,儿童乘车时,车内的安全气囊、安全带、车窗、天窗甚至是车饰等都可能造成他们受伤。目前儿童乘车最安全的方式就是乘坐儿童安全座椅。此外,家长不应抱着年幼的孩子坐在副驾驶位。
关键词:意外伤害危险指数:★★★
4名小孩爬入水泥搅拌机内玩耍,搅拌机突然启动,造成3死1伤。这一惨剧发生在2015年3月22日下午,事发地是惠城区马安镇马安交警中队对面一个水泥制品作坊。在事发地点附近居住的王女士当时在屋里给小孩喂奶,突然听到屋外的搅拌机启动,并听到有小孩喊叫,走出去发现有小孩在搅拌桶里。4名孩童中有3名是陆丰人,1名揭阳人。提醒近50%意外伤害发生在家中
暑期儿童发生意外伤害甚至死亡的不幸令人揪心。7~8月是儿童伤害发生的高发期。警方提醒,对于中小学生,家长应该尽量让其不要在水库、工地等危险地方玩耍,同时也应该主动教育子女远离这些危险地方。
除了外出游玩要注意安全,其实,近50%的伤害还发生在家中,以异物吞服、跌落、砸伤、夹伤、中毒和烫伤等多见,所以居家安全需要高度重视。
儿童安全专家表示,除了家长和监护人更负责、仔细看护外,改进居家环境,让家更安全,能降低幼儿居家伤害的发生率。家长应定期对家中潜在危险因素进行排查;还可以通过一些工具来预防和提示自己潜在的危险。比如通过多用锁,把存放药品和化学品橱柜锁起,来预防幼儿中毒,避免拿到打火机等物品;通过门止预防幼儿夹伤;通过门栏、窗户保护栏或窗止等预防幼儿坠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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