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改造后换发环保标志 改造采取自愿自费原则受理时间即日至11月30日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昨日,东时记者获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惠州市决定继续实施柴油黄标车排气治理改造工作,即对部分柴油黄标车加装排放后处理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III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换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且接受日后道路排放监控,以促进惠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的完成,改善惠州空气质量。
据悉,这次黄标车治理改造是指针对2006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排放达到国II排放标准、残值高、车况及发动机状况良好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期的柴油黄标车,对于符合改造条件的柴油黄标车的车主采取自愿申请原则,自主选定符合条件的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型号和改装企业,而改造所需费用由车主自行负担。柴油黄标车通过治理改造,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III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由市环保局换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对安装的尾气排放后处理产品实行统一编号,远程在线监控。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每周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受理窗口:惠州市顺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马安检测站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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