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规范大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

惠州日报 2017-08-02 01:22

本报讯 (记者杨 熠 实习生陈昱璇 通讯员彭 欣)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强化对重点车辆的管理,从7月27日起,大型汽车在惠州市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超速等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行为)只能在交通违法采集单位接受处理。

据介绍,对大型汽车在惠州市辖区所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驾驶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公司车辆还须提供委托书、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时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大型汽车违法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约谈企业安全员、法人代表,加强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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