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债权转让暨债权催收公告

惠州日报 2017-08-23 00:42

博罗县石湾镇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罗县石湾金华(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分别向博罗县石湾镇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部公司")、博罗县石湾金华(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华公司")签发了《债权转让通知书》,通告:本公司已将从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收购的对南部公司、金华公司享有的债权及其相关权益(贷款本金人民币4350万元及相应利息等)全部转让给惠州市皇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且于2016年12月7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有鉴于此,现本公司特向南部公司、金华公司通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皇庭公司双方已协商一致解除于2016年12月7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本公司仍为南部公司的债权人,金华公司的抵押权人,南部公司、金华公司应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本公司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本公告已经惠州市皇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并认可,特此公告。博罗县广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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