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街道拟全为禁养区5乡镇拟划新禁养区 《关于划定惠城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意见稿)征求意见

惠州日报 2017-08-30 00:31

本报讯 (记者谢菁菁 郑国瑞)8月23日,《关于划定惠城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从中了解到,此次拟调整的畜禽禁养区范围扩大了许多,水口街道辖区内由原来的部分禁养区调整为全部禁养区。

根据《征求意见稿》,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等8个街道辖区内全部为禁养区。同时,《征求意见稿》取消了限养区,只有禁养区和适养区之分,禁养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养区范围。

在《征求意见稿》中,详细列出了三栋、马安、汝湖、横沥、芦洲5个乡镇禁养区的范围。

拟新增的禁养区范围有四大类:

一是新建的高速公路,如三栋镇潮莞高速两旁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汝湖镇广惠高速、惠大高速两旁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等。

二是列入整治范围内的河涌两岸,如三栋镇木沥河,马安镇马安河、石角坡沥、黄棉闸沥、红沟、水贝仓筷子堤沥等两岸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汝湖镇长湖沥,横沥镇排沙河,芦洲镇大岚河、东胜排渠、芦村河等距离入江口10公里内河段的两岸1公里陆域范围内为禁养区;马安镇淡水河、鹿江沥等两岸1公里范围内为禁养区,横沥镇鲤鱼沥两岸1公里陆域范围内为禁养区等。

三是发展生态旅游和产业的村庄和水库。如横沥镇潭头村、柯树排村,芦洲镇墩子场村为禁养区;三栋镇莲塘布水库、鸡笼坑水库,汝湖镇洋塱水库、大岭头水库,横沥镇狮子水库,芦洲镇大洞水库、风门坳水库、七坑水库等集雨范围内500米为禁养区(禁养区范围外的养殖场不得有污染物排入水库);马安镇河洞水库,横沥镇大坑水库、黄沙洞水库、马岭水库、东坑水库、龙船坑水库,芦洲镇伯公坳水库、芦村水库集雨范围内1公里为禁养区等。

四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如三栋莲塘布、汝湖洋塱、芦洲墩子林场三个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为禁养区等。

温馨提示

《关于划定惠城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惠城区政府网查看,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30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有异议,均可在上述期限内通过来信、来访、传真等形式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进行书面反映。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7830923、7830969

传真:7830969

联系地址: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

(江北文昌二路28号嘉和名苑EF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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