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条河流有“河长”

惠州日报 2017-08-31 00:29

本报讯 (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黄杰香)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日前,县级总河长、县委书记陈伟良带队检查增江河(龙门段)管理和保护工作。

陈伟良提出,县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做好增江河流域水源水质的保护工作,密切关注河流水质变化,严密监控沿河排污企业、生活垃圾和养殖污染治理等污染河流水质的行为,及时查处危害水质、影响河床的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修复河流水生态,保持河道清洁,确保河水水质安全。

据了解,龙门县列入县级第一批“河长制”工作的主要河流共29条,其中包括:增江河水系、公庄河水系主要干支流和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流域片区。列入“河长制”的大中型水库4宗,分别是天堂山水库、白沙河水库、梅州水库、七星墩水库;小一型水库22宗、小二型水库29宗。以上河流、水库构成该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目前,该县已设置县级“河长”7人、镇级“河长”36人、村级“河长”134人,围绕“管、控、建”工作核心,切实保护全县绿色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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