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障”常态化 释放更多公共停车位 交警两个月清理占道物品3262件 营造良好车辆停放秩序
惠州交警部门“清障行动”将常态化。 《东江时报》资料图片
东江时报讯 记者刘豪伟 为继续推进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迎复查工作顺利开展,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多部门在惠城市中心区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5月、6月、7月)的“清障行动”。东时记者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5月4日至6月29日,交警部门“清障行动”共清理占道物品3262件,其中雪糕筒923个、水泥墩684个、废弃轮胎482个。
网友报料10多处占道点
东时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6月29日,惠州交警部门在惠城区龙丰路、花园街、鹅岭西路、沙下路、新沥路、期湖塘路等路段开展“清障行动”,当天共清理各类占道物品379件,其中反光椎139个、报废轮胎102个、石柱36个、占车位铝牌15个、超标电动车、摩托车15辆、其他物品72件。“清障行动”过后,惠州交警部门在本地论坛发帖并附上整治前后照片,引来广大网友关注和热议。
“今天刚给店家赶走了,在麦地某酒庄门前看到有几个雪糕筒,但旁边还有个位就停了,还没停稳酒庄一个女的出来说不能停,还说等一下她朋友要停,看了一下,她在店周边都放了有十个雪糕筒了,霸气啊!想了一下,还是开走了!”网友“su0660”说。对此,不少网友认为,主因还是因为霸占公共停车资源的违法成本太低,没收几个东西,等执法大部队一走,马上就有商家摆出来。
“龙丰公园停了几部僵尸车,麻烦过来清一下”“希望仲恺大队也有所行动,仲恺陈江占道也很严重”“咋不到桥东街道办大门侧来清理呢?!一到下午5点后公路上摆凳子,人行道上变餐厅。”同时,广大网友还通过跟帖方式积极向交警部门提供10多处占道“黑点”。
常态化打击私占公共停车位行为
据了解,清障行动主要是通过全力清查惠城中心区道路临街商户违法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私自规划停车位 (包括摆放 “雪糕筒”、石头、私设临时停车格等),在已规划的公共停车位上设置障碍物、“禁停”牌等占用道路资源,长时间停放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五类车违停占道,二手车商家、餐饮、汽车修理厂门前等大量车辆集中违停以及违法占道摆卖等违法行为,逐步形成对市区重点路段该类违法行为常态化管理,为群众清理出尽可能多的公共停车位和道路通行资源,营造良好的车辆停放、通行秩序。
“路边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交警支队联合多部门在惠城中心区开展为期百日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并将“清障行动”常态化,严厉打击私划停车位、私占公共停车位等行为。5月4日至6月29日期间,惠州交警部门“清障行动”共清理占道物品3262件,其中雪糕筒923个、水泥墩684个、废弃轮胎482个、路牙18个、摩托车、超标电动车138辆、清理僵尸小车4辆、自行车12辆、农用车、推土机、铲车及小车69辆、拆除私设车位锁55个、清理占道经营废品收购站点1宗,另责令沿街店铺业主自行拆除清理其私设供车辆上人行道的“水泥斜坡”共56处,以及广告牌、停车牌、木架、桌子等其他物件7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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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占道可给予罚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提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依法给予罚款,若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刘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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