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 惠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出台

东江时报 2017-07-25 22:09

惠州市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劳韩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惠环宣昨日,东时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惠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日前出台,惠州市将建立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等。

农用地:未污染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方案》指出,惠州市将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林地和草地,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并协同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调查。明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方案》要求,惠州市将大力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无环境风险的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菜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同时,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

据悉,今年起,惠州市将在惠阳区惠城区等地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监测机制:建立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大数据

惠州市将结合惠州实际,进一步完善优化全市土壤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根据《方案》,今年底前,基本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的设置;明年底前,按要求完成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并投入运行;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市域内全覆盖。

今年底前,惠州市将建立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加强土地环评、供地、规划、建设等环节的审查把关等。同时,利用国土资源、环保、农业等部门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并建立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此外, 《方案》还指出,惠州市将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自明年起,根据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公布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环保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进行监测。

防治技术:引进和培养土壤监测专业人才

《方案》指出,惠州市将加强土壤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土壤监测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制定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培训。

同时,惠州市将借助相关国家、省、市环保、科技专项(基金)等,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研资源,推进土壤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广泛开展国内外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协同处置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治理修复实用材料和装备国产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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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土壤防治重点

1.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等要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地块土壤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环境管理,结合现有工作基础,2017年底前各开展1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2.惠东县博罗县以蔬菜种植基地为重点,积极推进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确保农产品安全。

3.惠东县、博罗县等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为重点,探索开展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

4.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量。 江勇龙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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