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媒体部门联动促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 惠报新闻热线半年接到房地产类投诉140条,商品房交易环节投诉约占40%
惠州市出台多项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郭亮平 摄
市民刘先生在惠阳区一楼盘看中一套房子,销售人员在没有讲清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让市民签了认购书,并要求交两万元订金,后来发现认购书条款不合理,想退款却不给退;另一位刘姓市民也投诉称,惠城区一楼盘开盘,两栋楼价差达到5000元/平方米,而且便宜的那栋还变相不卖……今年来,通过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新闻热线工作室,不断有市民反映在买房、卖房、住房过程中遇到房企违规违约行为。
据悉,作为惠州市舆情监测的重要窗口,今年上半年,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新闻热线工作室通过热线电话、今日惠州网网站、“两微一端”、读者QQ群等渠道,共接到全市房地产类投诉报料信息140条。由此生成的《全市房地产、开发商、中介、物业类报料舆情信息汇总情况分析》(下称《报料情况分析》)称,从投诉内容看,以商品房交易环节的投诉最多,约占40%。
“订金不退”成投诉重灾区
《报料情况分析》显示,在140条房地产类投诉报料投诉信息中,涉及内容涵盖了交易纠纷、物业纠纷、土地转让纠纷等方方面面。其中又以商品房交易环节的投诉最多,约占40%,其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商一房多卖、价外加价、变相捂盘、承诺可退的订金不给退等。
据悉,仅“订金不退”,就堪称市民投诉的重灾区,占到了总投诉量的17%。除了文章开篇说到的市民未看清条款导致的不能退,销售员临时变卦的现象也时有存在。今年5月,市民王先生来电投诉称,他在惠阳一楼盘看中一套住宅,当时销售员说让先交2万元订金,并表示不想要的时候可以退。可王先生几天后发现首付款不够,遂返回楼盘要求退订金,不料遭到拒绝。
经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旗下 《东江时报》记者事后了解,当时王先生在与销售员交谈时,由于疏忽,并未取下录音证据,也未在收据外另立退款协议;而销售员在收款时,也未说清“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有故意混淆概念之嫌,从而造成了王先生退款难。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缴纳认购金时,一定要索要相关票据或签定书面协议,并对签订内容进行认真甄别,分清“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而订金一般可视为预付款,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同时,消费者涉及核心内容时还要多留个心眼,通过摄像、录音等手段,在关键时刻留下原始证据。
惠州市出台多项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也有一些楼盘顶风作案,违规销售。今年3月底,市民李先生来电投诉称,某楼盘在开盘时,售楼价比备案价要高出10%,而且推货的两栋楼中,一栋备案7000元/平方米,并宣称已在内部售罄,另一栋拿出来卖的则是备案12000元/平方米,两栋楼价差达到40%。对此,李先生等众多市民都感到困惑和不满。
同在3月份,有市民来电投诉称,惠城区某楼盘在开盘时,销售员以房源含装修为名托高楼价,除了原有的14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售价,购房者还要支付每平方米3500元左右的装修费(如需购买该楼盘需另外签署一份装修协议)。对此,现场众多购房者认为,开发商此举有变相提高楼价之嫌。
据《惠州日报》记者了解,针对市场上存在的有意拉开价格差、捆绑装修销售、价外加价等不良现象,惠州市在今年4月和5月接连出台规定,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其中,4月初出台的“惠六条”楼市新政,明令楼盘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等变相提高房价,否则将暂停项目的网签,责令停业整顿。而在5月出台的《进一步完善商品房价格监制(备案)的工作通知》规定:单个楼盘包括每栋楼之间备案价格差不能超过7%。
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房管局局长袁贵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维护房地产行业的规范秩序,政府的调控决心是坚决的,对市民反响强烈的违规行为,必将重拳出击,有一起就查处一起,同时也会加大对一线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力度。
各房协发起行业规范经营倡议
“一年前,我在买房遭遇了"一房多卖",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新闻热线工作室在接到投诉后,适时安排记者跟进和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相关部门迅速跟进解决。既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揭露。我要为这个热线平台和惠州报业传媒集团的权威影响力点赞!”对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新闻热线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市民李敬业如是表示。
惠州世联行副总经理胡光宇也说,平稳健康的房地产行业秩序,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去维护。个别开发商在交易环节或者在后期的物业服务环节不守诚信,搞小动作,是对整个行业的伤害,将对惠州市房地产业发展乃至文明创建产生不良影响,应该杜绝。他认为,除了“市民投诉+媒体跟进+部门处理”等联动方式,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还应加强自身管理和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行业良性发展的健康环境。
记者了解到,近日,在《惠州日报》的显著版面上,惠州市房协、大亚湾房协、博罗房协等行业协会联合会员单位陆续发出了 《行业规范经营倡议书》,从严格执行调控政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范发布房源信息、规范承接经纪业务、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加强自律,规范行业秩序及经营行为。
专家表示,从粤东门户到深圳“后花园”,从深莞惠一体化到粤港澳大湾区,从无缝接驳到主动对接,惠州房地产市场几经蜕变升级,迎来了发展新阶段。接踵而来的一线品牌房企在惠州抢滩登陆,碧桂园、恒大、新力、方直、隆生等外来大鳄与本地房企加速布局谋篇,市场竞争加剧,新一轮行业洗牌在即。此时,行业自律与经营规范的意义更为凸显,要保持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秩序,让百姓能够放心地买房,买到放心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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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类投诉热点一览
针对市民的房地产类投诉信息,记者一一梳理了其中的热点问题,希望能够帮助有意买房的置业者跳过“陷阱”,顺利买到心水房。
投诉热点 1:拒退订金
不少购房者在购房前会按照认购流程缴纳数万元不等的认购金 (或订金)后,销售人员承诺订金可退,但购房者因各种不同的原因不能买房、不想买房时,开发商往往会拒绝退还认购金。
投诉热点 2:霸王条款
投诉信息显示,购房者在交付了首付款后,开发商不让购房者直接签署正式认购合同,而是签订一份含有霸王条款的补充协议,免除其自身义务、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等。
投诉热点 3:变相涨价
市民投诉称,有销售人员以做假流水、假利率等为由收取购房者数百元至10000元不等的手续费,并且不开收据或发票。还有的项目要求购房者买房同时还要支付额外的装修费用,或捆绑车位。更有甚者,当购房者去交尾款时被告知,购房者所订的房子已经卖出,想买就必须加价。
投诉热点 4:配套成泡影
楼盘销售前期,开发商往往会承诺停车位、学位、休闲设施、便利交通等优质配套,待业主发现事与愿违,往往陷入维权泥潭。例如双璧湾的公立学校、休闲运动配套等承诺,都因未及时兑现被业主屡次投诉。
投诉热点 5:逾期交房
一些楼盘出于营销的目的,或为了回笼资金急于套现,向购房者承诺的理想的交楼时间无法兑现。同时,有业主投诉称,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太少,不能弥补购房者的损失,值得购房者注意。
投诉热点 6:偷换买家
业主通过中介出售房产,中介要求业主在没有见到买家的情况下,分别在空白合同、配合买家贷款的合同上签字,随后银行批准了买家贷款,待三方办理交税过户时,业主发现买家被更换。二手房交易中,类似这种偷梁换柱的现象层出不穷。本组文字/图表本报记者刘炜炜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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