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基本养老金提高至145元
东江时报讯 记者王照冰 今年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日前,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
通知表示,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的10元由省财政承担5元,市、县(区)财政分别负担2.5元。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45元后,各级财政负担标准分别为:中央财政负担35元,省财政负担42.5元,市财政负担36.25元,县(区)财政负担31.25元。
通知还要求,社保经办部门要按文件要求从7月起按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1-6月份调整提高部分要在7月底前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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