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项新增14项?交警:谣言
东江时报讯 随着7月1日起,广东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正式落实全面记分政策,有关实施新交规的消息也在朋友圈内流传。近日,微信朋友圈内又出现了《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新交规》的消息。其中提到扣分项由38条增加到52条,原来有些扣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在要翻倍扣12分,“新交规”无论从数量和力度上,都提高了惩罚的力度。
东时记者网上查询发现,有关今年7月1日起实施“新交规”的消息还真不少,但大多来源于一些与汽车行业有关网站或公众号。这个消息到底是真是假呢?“此消息属于谣言,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惠州交警部门回应称,目前交警部门执行的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2016年版)》,所谓扣分项增加、记分翻倍的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2016年版)》早就有明文规定,只是在未实施全面记分前,有些交通违法行为没有落实全面记分而已。
谣言1
严重超速 (将校车列入其中),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真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2016年版)》中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一次性扣12分。校车早已列入其中,且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2
疲劳驾驶,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真相: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2016年版)》中规定: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记12分。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3
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真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2016年版)》中规定: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扣12分。并非由之前的记6分调整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4
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的(将校车列入其中),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营运车辆超载20%以上将扣12分,其中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常规营运车辆外(不含公交车),在新规则中还加入了校车。
真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2016年版)》中规定,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记12分,其中校车早已列入其中,且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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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明起全面记分
东江时报讯 随着交通违法记分管理过渡期满,广东省将于明日起对交通违法实行全面记分政策,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无论通过什么渠道(终端机、违法处理窗口、手机APP等)处理都要实行全面记分。惠州交警提醒广大车主,注意及时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以免出现累计记分的情况。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在广州、深圳、东莞三市先后开展全面记分,同时对中型及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落实全面记分,还对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分,取得较好效果。
今年6月14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对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实行过渡期政策的通告》,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广东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今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记分政策;除以上违法行为之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将执行过渡期政策,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过渡期内,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再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也就是说明日起将正式落实全面记分政策。本组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刘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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