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连打60余次110 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惠阳警方拘留5日

惠州日报 2017-05-08 05:33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傅 灿)在2小时内,一男子疯狂骚扰110,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60余次,严重干扰了110正常接警。惠阳区公安分局日前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浪费公共警力资源的行为当事人曹某波(男,49岁,湖南益阳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5月2日晚零时17分许,惠阳区公安分局塘吓派出所接110警情称,一手机店有男子因充错30元手机话费,要求出警处理。

接警后,警务室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现场,并找到报警男子,当时发现男子身上酒气很大。经了解,该男子叫曹某波,现在新圩镇东风村一水泥店做散工。5月1日18时,其同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二斤白酒,饭后发现自己电话费余额不足,于是,步行到了约场临时车站旁一手机店充话费,充值之后,发现手机话费久久未到账,便叫店老板查询,原来是自己将电话号码写错了,于是曹某波与老板理论起来,随后曹某波报警求助。民警了解情况后,一边向报警人解释,一边安抚其情绪,叫他先回去休息。

曹某波在民警的劝告下回到住处,在住处曹某波用手机不间断拨打110报警电话重复反映同一情况,至凌晨2时,共拨打110电话共60余次。

2日上午9时,塘吓派出所民警根据警情在东风村将曹某波传唤至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扰乱公共秩序给予曹某波行政拘留5日处罚。

惠阳警方提醒:市民应在公安机关规定受理情形的范围内拨打110;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报警时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为突然发生的事(案)件导致过度紧张而言语不清,报警内容必须真实,不准谎报警情。此外,在报警求助时,市民请按接警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自己的姓名、职业、联系电话、住址或所在位置(不知具体地址时应提供大致方位、明显标志物等);简要陈述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如事情经过、受伤人数及受伤程度、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人数、特点和逃跑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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