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惠州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为推动全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根据《惠州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评委会近期对全市报送的30部申请扶持作品进行了合规性审查,组织专家评选,经评委会终审后,确定了2016年度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扶持的11部作品。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入选作品向社会公示 (详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7日至5月13日。在此期间,凡对公示作品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评委会办公室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0211室市委宣传部文艺科;邮编:516003;联系人:罗俊峰;电话:0752-2892991,传真:0752-2892991。
惠州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评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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