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今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启动 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首次采用网上申报

惠州日报 2017-05-10 05:25

惠阳区今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计划招生17550人,七年级计划招生14352人。

惠阳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正式启动。记者从惠阳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秋季学期,该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7550人(其中,公办小学9950人,民办小学7600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14352人(其中公办初中8944人,民办初中5408人)。

为规范招生行为,惠阳区制定了《2017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了招生工作的基本规则。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惠阳区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要达到省定标准要求,非起始年级在确保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大班额。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采取“积分入学”办法。今年,惠阳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首次采用“惠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学位。

招生期间,惠阳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监督。咨询电话:3826599、3826881(教育股),投诉监督电话:3826566(纪检室)。

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公办初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在校学生。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七年级的招生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惠阳区户籍(2017年5月15日前及此日入户);2、非惠阳区户籍、享受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3、符合《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规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具体情况

根据《方案》,公办小学一年级划分为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第一批次)和非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两个批次进行招生。学位充足或镇(街道)内无民办小学的公办小学,可合并为一个批次招生。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第一批次)招生分三类:第一类为适龄儿童户籍在学区且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第二类为适龄儿童户籍在学区但其监护人没有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第三类为适龄儿童具有本镇 (街道)户籍但户籍不在学区,其监护人具有学区房屋产权证且在学区内居住。(如果上一类符合入读条件的人数已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再进行下一类招生;不符合条件的第二类或第三类适龄儿童由中心小学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小学就读。)非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统称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积分入学”办法招生,并采用网上系统进行学位申请。第一批次审定结束后,如果符合入读条件的人数已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再进行第二批次 (即 “积分入学”)招生。

5月15日至5月18日,第一批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区内拟入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月30日,各公办小学公布积分入学招生指标数可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惠阳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hyjyedu.net.cn/)或各镇(街道)学校网站上查询。

6月3日至6日,第二批次非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uiyang.gov.cn/)或惠阳区教育局门户网(http://www.hyjyedu.net.cn/)进入2017年惠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端口申请学位。

6月8日至6月12日,第二批次非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到网上申报学校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学校对材料进行初审。

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具体情况

一是淡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淡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多校划片”对口直升(以下简称“直升”)与“电脑随机摇号派位”(以下简称“派位”)相结合办法。

“直升”对象为在淡水街道小学就读且具有淡水户籍的六年级学生。“直升”指标数按照具有淡水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0%来确定。具体时间由所在学校通知。

“派位”对象分直接参加派位【一是具有淡水街道户籍、在淡水小学就读且自愿放弃“对口直升”机会的六年级学生 (具体时间由所在学校通知);二是具有淡水街道户籍但不在淡水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与积分参加派位 【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是具有淡水街道外的惠阳户籍和淡水小学6年完整学籍的六年级学生;二是非惠阳区户籍、具有淡水小学完整的6年学籍且其监护人连续在惠阳区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3年的六年级学生】。说明:1、积分参加派位对象 (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通过积分争取派位资格 (具体时间由所在学校通知)。2、具有淡水街道户籍但不在淡水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中学位,6月15至6月30日,需携带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毕业小学开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加盖学校公章),到惠阳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电脑随机摇号派位”申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派位申请。

二是乡镇(街道)公办初中招生。乡镇(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就近直升”与“积分入学”(具体时间由所在学校通知)相结合办法。说明:具有沙田、秋长、新圩、镇隆、平潭、良井、永湖、三和镇(街道)户籍但不在该镇(街道)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中学位,6月15至6月30日,需携带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毕业小学开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加盖学校公章),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初中学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三是广东惠阳高级中学招生。鉴于惠阳高级中学地处惠城区,该校招生采取惠城区生源“划片招生”与惠阳区生源“对口直升”相结合办法。

据悉,今年秋季,凤凰山学校(花样年·别样城小区配套学校)正式开办并进行招生(起始年级即一年级和七年级),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5日;提交地点为花样年小区47栋1楼。

同时,招生工作具体详情可见《2017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可见于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或惠阳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yjyedu.net.cn/)

答记者问

问: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第一批次)】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是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二是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三是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四是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

问: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第二批次)非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统称“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积分入学办法,积分入学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是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的身份证 (异地务工人员一并提供居住证明);二是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学区内的居住证明);三是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四是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五是由惠阳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购买社会保险 (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六是提供劳动就业合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说明:参加“积分入学”需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问:入读淡水城区公办初中七年级学生派位有直接参加派位和参加积分派位两类,参加积分派位的须通过积分争取派位资格,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是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及居住证明;二是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居住证明);三是由惠阳区地税局相关办税服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购买社会保险 (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盖公章);四是原毕业小学开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说明:参加“积分入学”需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问:入读淡水城区公办初中七年级学生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填报志愿有何要求?

答:符合派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淡水城区两所公办初中学校。崇雅中学、惠阳一中、惠阳中山中学、惠阳四中和华南师大附属惠阳学校只能选报其中一所。

问: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如何确定?

答:《2017年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积分项目分为社保时长、产权房时长、居住时长、区内户籍和加分奖励,总分值共120分,依据该表计算出申请人(“监护人”)的总积分,然后学校根据监护人的总积分以及积分派位数,按总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审定可参加派位对象名单并公示。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据住房保障指标积分,此项高分者排名在前;如果住房保障指标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参加本区社保、居住年限、加分奖励指标得分高低,高分者排名在前。

文/图 本报记者卢振侠 通讯员陈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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