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任性遇险,救援代价谁担? 大多网友认为驴友该担责,目前追责驴友有《旅游法》可依,但还需细化法规
▲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公益救援队进行救援训练。
▲公益救援队指导市民应急救援技能。
2016年4月,有驴友在惠东南山遇险,经民警消防官兵营救最终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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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群驴友试图徒步穿越秦岭第一高峰鳌山和第二高峰太白山,在途中遭遇暴风雪40人被困,后经多方力量参与紧急救援,还是有3人遇难。近年来,户外探险运动受到越来越多人喜爱,意外事故也随之多发频发,探险屡次遇险,每次应急救援都会耗费不少人力物力。因驴友任性冒险而产生的意外损失,应该由谁来买单?户外运动屡屡发生险情的情况,如何才能有效避免?
险情频发
驴友游玩险情频发,有的迷路有的溺水
在网上搜索“户外运动遇险”等关键字,结果显示各地关于此类事件的报道屡见不鲜。惠州市光去年就发生过多起,不过虽然发生在惠州市区域内,遇险的驴友则大多是从外地来的。
这些事件中,有爬山迷路的:去年12月19日,来自东莞的钟某和姚某登罗浮山迷路,被困16个小时后,在民警救助下才得以脱险。
去年6月26日,来自广州、中山的一群驴友自行组团到罗浮山登山徒步,也发生了迷路事件。经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和民警连夜搜救,最终安全下山。
去年8月27日,22名来自深圳的驴友到大亚湾西区塘横山上游玩,也因迷路被困山中,大亚湾公安出动40余名特警连夜上山,8个多小时才将他们救出来。
此外,还有海边溺水的:去年9月,一深圳游客前往惠东盐洲杨屋村海边游玩,仗着自己会游泳,就下海玩水,不曾想一个大浪打过来,把他推离岸越来越远,这名游客体力逐渐不支,急忙大声呼救。好在当时有志愿者古四川和两名救生员听到了,3人竭尽全力将遇险游客救上岸。
还有驴友遭遇突变天气身处险境:去年6月9日下午,惠东县梁化镇七星墩村隘尾村民小组一小河因龙舟水突发山洪,造成44名游客遇险。惠东县消防大队一中队和当地派出所民警联合施救,抛安全绳过河搭桥,并下水组成人墙,才把游客们一个个转移出来。
共同原因
不少驴友随意改变线路,选偏僻小道冒险
野外游玩遇险的情形各有不同,多起事件的背后却有共同原因:那就是这些驴友们都存在任性行为。
钟某和姚某迷路,就是出于猎奇心理,私自改走不熟悉的线路,依据听说的消息,选择从法云寺登飞云顶,结果到山林深处,既上不去也下不来了。
上述来自广州、中山的驴友遇险,也是由于随意改变线路。驴友林先生解释说,他们选偏僻的小道走,觉得比较有趣味,空气更新鲜。没想到越爬越不对劲,完全走不通了。在山里打开手机导航,也没能找到下山的路,不得已只好报警。
去年6月,在惠东县白盆珠镇新丰村,有4名游客下河玩水,因突发山洪,被困在河中一个“小岛”上。遇险者获救后讲述说,他们吃过晚饭后,觉得小河景色漂亮就去玩了,其实当时天气并不好,但他们压根就没有防范突发山洪的意识。
22名从深圳到大亚湾玩的驴友,也不是专业的登山团队,那次活动只是由一个微信群主组织发起的,因为缺乏经验,加上准备不足,才导致出现险情,要依赖救援。
谁该为救援埋单?
救援耗费不少人力物力,有的救援持续几天几夜
每一次驴友野外活动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都要调动多方面力量,耗费不少人力物力,还不一定都能保障驴友们安全脱险。
野外活动遇险的救援时间,短则六七个、十几个小时,长的甚至要持续数天数夜。一些特殊地理环境下,还得动用到非常专业的、价格昂贵的设备才行。比如上文提到大亚湾那次,当地政府就出动了40多名巡警,携带干粮、喊话器、照明设备、取暖用品、医疗设备等工具,全力开展搜救。
网友:驴友犯险消耗公共资源不合理
驴友任性冒险的事故屡屡发生,这些公共资源的损耗,该由谁来埋单?尽管人命关天救人第一,政府和社会也有应急救援的职责和道义,但这个话题还是引起了一些街坊的热议。
在网上,就有不少意见认为,驴友因自己任性而耗费政府和社会力量,自己不用负责任,这样显然不合理,对其他人来说也是一种不公平。
“救援耗费的人力物力,都是公共资源,这些力量主要是用来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危机之类的,而这些事故是驴友自己造成的,后果就应该自己承担,本来就是这么个理。”网友“豆丁”说。
律师:需细化法规,制定户外探险专门规定
记者查阅到,现行的《旅游法》也已关注了这个问题。该法第六章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但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声平说,该法对具体哪些费用应由个人承担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当前参与救援主要是政府部门和志愿团体的情况下,实际上基本没有让被救者承担。
他认为,对处于危难状态的驴友实施救援属于政府的安全保障职责,不能因为是“自讨的”就不去救。但这些驴友任性造成的救援耗费由所有纳税人埋单,也是不合理。
“要切实执行《旅游法》的这条规定,还需要更具体的解释性法规,制定出台关于户外探险的专门规定,以及相互配合的费用承担机制才行。”刘声平建议道。
如何减少此类事故?
户外运动行业亟待规范
探讨责任承担的问题,只能提高驴友任性行为的成本,而要实现从源头减少此类事故,根本上还有赖于户外运动行业的规范化。
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会长黄伟强,网名“黄塘主”,是惠州市一名资深驴友。他说,户外运动尤其是野外探险,是一门专业活,参与者必须经过系统的培训,事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并有一个合理的团队分工合作。而那些出事的团队,常常是没有规范组织的。
非专业团队缺乏经验,安全防范意识不足
事实的确如此:22名从深圳到大亚湾玩的驴友,还有从广州来爬罗浮山的驴友,都不是正儿八经的户外运动团队,有的只是从微信群、网络上发起,临时凑成的队伍。
去年3月30日,自驾车从惠阳区新圩镇盘古庙进山登白云嶂,返回时天黑迷路的市民彭先生,仅仅是一个人出行,返回还不走原路,结果被困7个多小时,经惠州、东莞两地热心人联合搜救才脱险。
由于不是专业队伍,又没有规范的组织,参与人员缺乏训练、经验不足、准备仓促,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缺乏,导致类似的事故屡屡发生。尤其是一些驴友碰到问题后不会应对,惊慌害怕手足无措,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除网友自发组团,近年来顺应户外运动热潮兴起,各种俱乐部、户外团体等也遍地开花。正规注册的户外活动经营机构,必须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两名以上应急救援员,每次出队根据活动的强度,按人数比例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户外领队。
而一些没注册备案的机构,打个旗号就组织活动,没有专业的救生员和教练员,甚至外出活动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都不买。业内人士呼吁,户外运动行业规范亟待加强。
民间协会力量有限,还需各方合力
目前惠州市在户外运动发展方面,民间力量主要由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发挥带动作用。该协会成立于2008年,近年来除承接组织迎春长跑、环红花湖赛、彩色跑等一些大型户外运动外,还开展一系列公益行动。
比如免费开展户外运动知识培训,2014年以来先后开班6期培训150多人,开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户外技能方向)培训班3期培训110人,举行初级山地救援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120多人,开展户外技能知识讲座6次。
2014年,协会成立户外公益救援队,后注册为市公益救援促进会,已有近80名专业救援队员,到2016年底参与了4次户外遇险事故的救援行动。
“当然,我们只是民间社团,活动经费有限,也没政策制定与执行权,所以,能发挥的作用还是有限。”该协会户外公益救援队负责人吴友东说,实现户外运动行业规范有序,减少驴友遇险事件,还得靠各方合力,特别是参照“政府引导、公益先行、市场运作”的思路来做。
户外运动如何防范风险?
市民开展或参与户外活动,需要做好哪些准备?怎样有效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呢?对此,惠州市专业驴友给出了一些建议和提醒。
出发前:
首先要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要单独行动,要结伴同行,途中好有个互相照应。另外每次活动在出发前,要做以下四个准备:
1、心理准备:评估一下活动的强度和难度,自己能否受得了。规划好行程和运动量,及时留意天气变化。
2、身体准备:平时做一些体能练习,如跑步、游泳等等。
3、物资准备:个人必备的装备,食品、水、应急照明、医疗药品等。
4、知识技能准备:借助网络学习,或跟有经验的人请教,多了解一些户外运动的常识。
遇险时:
准备充分也可能发生意外,在户外运动时一旦发生险情,又该怎样正确应对,科学自救呢?
户外活动遇险应对,有个STOP法则,就是停下来、冷静思考与观察、作出分析、计划下一步的行动。确定遇险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准确告知所在方位,然后就不要再乱动了,留在原地等待救援。
等待的同时,自己也要做一些必要的自救措施,比如搭建庇护所防止失温、电话轮流开机以保证通讯联络、集中清点食物和水减少消耗等。
本组文字 本报记者罗孝宗
图片由采访对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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