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来公开执法案件万余宗 博罗县公安局法制室入选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惠州日报 2017-05-25 04:36

编者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日前作出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命令。博罗县公安局法制室入选“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车达超等5名民警入选“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惠州日报》今起推出博罗县公安局法制室以及车达超、李广俊、李汉强、江文军、林海德等5名民警的专题报道,敬请垂注。

博罗县公安局法制室从办案关键环节入手,制定各种制约权力的制度,同时着力推行案件办理“六公开”工作制度,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全局执法办案水平。

为预防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利用经办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获取不正当利益,该法制室2013年制定《博罗县公安局案件讨论规定》,详细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刑事案件的立案、不予立案、定性、采取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范围。案件如何定性,必须组织办案单位3名领导及主办案件民警参加讨论决定。如刑事案件变更为强制措施或释放,还要提交县局案件讨论小组进行讨论。

此外,该法制室着力推行案件办理“六公开”工作制度,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我们在信访室设立执法问题反馈投诉窗口,专门收集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意见和建议。”该法制室负责人介绍,这样能使执法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同时,该法制室以执法公开倒逼基层执法规范,通过全方位公开,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民警规范执法。去年以来,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执法案件一万多宗,308人次受到好评,收到表扬信6件。

在规范执法、为民服务理念指引下,该法制室20多名民警坚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2012年以来,有两人共3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2位民警共1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陈小劲袁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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