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也能缴交通违法罚款 须先取得《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编号
本报讯 (记者杨 熠 通讯员彭 欣)即日起,惠州交通违法罚款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纳。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惠州市已正式启用微信及支付宝平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交通违法当事人在取得《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识别专用二维码,并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据了解,此前惠州市车主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主要有到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窗口及通过好易自助终端办理等方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处理大厅窗口不能交现金,只刷银行卡,常常出现车主忘记带卡白跑一趟的情况;而好易自助终端也只能办理6分以内 (含6分)、200元以下(含200元)的违法业务,存在一定局限性。车主也可通过交管“12123”APP等处理,但缴纳罚款必须通过市民注册及指定网银支付,一些车主仍觉得操作较为复杂。
“为此,公安交警再次创新推出便民举措——— 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直接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使得车主少跑一次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车主不用再担心缴纳罚款时忘带银行卡或相关证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缴纳罚款,除民警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外,交通违法当事人仍须到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窗口开具 《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取得书内编号才可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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