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至今全市332人醉驾被查

东江时报 2017-04-14 00:23

东江时报讯 酒后开车不仅对自己不负责,还给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危害。昨日,惠州交警部门公布了一组数据,从2016年1月至今,惠州全市因醉驾被立案追究刑责的共有332宗。意味着这332人不仅5年内无法再次开车,还将面临1到6个月的拘役。

今年2月15日凌晨,惠城区东江大桥上曾发生一场惨烈车祸。一辆黑色轿车快速行驶中将一名同向行驶的电动车驾驶人撞飞半空中。黑色轿车司机上前查看后驾车迅速逃逸,而被撞电动车驾驶人在救护车赶到之前失去呼吸。两小时后,涉嫌肇事逃逸的小轿车司机被交警部门抓获,经现场初步检测嫌疑人酒精浓度达到133mg/100ml(酒精浓度达到80mg/100ml为醉驾)。虽然这起案件中交通肇事逃逸是主要事因,但是轿车司机承认事发之前曾大量饮酒,这为之后车祸的发生埋下了隐患。目前这名21岁的年轻驾驶员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候法院的判决。

“虽然现在代驾这么普遍,但很多人还是铤而走险,心存侥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侦查大队一名办案民警向东时记者介绍了一起曾查获的酒驾案情。有一次,他们查酒驾时查获一名涉嫌酒驾驾驶人,该驾驶员双手十个手指八个带着戒指,脖子上一条金项链有小指粗那么粗。按理说这样的人几十块的代驾费还是出得起的,可是偏偏就是酒后自己开车。询问之后,这名当事人表示并不是请不起代驾,而是酒后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可以开,谁知道还是被执法民警查获了。

市交警部门介绍,对于酒后驾车的查处行动一直都在持续进行。自2016年1月至今,查获所有酒后驾车人员中达到醉驾标准被立案追究刑责的就有332宗。达到醉驾标准不仅驾驶人要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能考取驾照,最关键就是要追究刑责。被立案追究刑责的醉驾驾驶人除了驾照被吊销外,还会被判处1~6个月的拘役。“追究刑责的后果估计很多人在酒后开车的时候都没有想到过。所以面对这么严重的后果,就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

本版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邓闽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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