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庙山遗址五个时期文化遗存
龙门庙山遗址挖掘出来的各时期文物。
第一期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是以几何印纹陶矮圈足器为主要特征的一类遗存,为本次发掘的主要发现,共清理出新石器时代晚期灰坑8座,土坑穴墓1座、房址1座。遗址内出土的陶片数量众多,出土石器近60件,种类丰富,主要器形有石锛、石环、石刀、石研、砺石等。
第二期遗存属于岭南地区的“夔纹陶”类型遗存:此期陶器多属火候较高的泥质硬陶,陶器的制法、纹饰、特点以及罐、瓮等器物的形制与邻近的博罗银岗遗址的第一期遗存相似,此类遗存的年代普遍被认为属于西周至春秋时期。
第三期遗存属于 “米子纹陶”: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此类遗存在广东先秦考古编年中,其年代普遍认为属于战国至西汉早期。
第四期遗存主要为2座晚唐-五代墓葬:文物主要有风行砚、铁刀、铁剪等,通过研究观察可认为庙山遗址第四期遗存年代为晚唐至五代时期。
第五期文化遗存共发现明代墓葬11座:出土的主要为陶、瓷器,器形见有罐、杯、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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