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惠州市将试行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治超

惠州日报 2017-04-06 07:20

市公安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查获涉嫌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泥头车。《东江时报》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邓闽榕 摄

名词解释

一超四罚:执法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或场所。

本报讯 (记者戴 建)日前,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示范推广会召开。记者获悉,广东省广州、佛山、惠州等7个市将试行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治超。4月20日起,执法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施 “一超四罚”(即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或场所)。

货车非法超限超载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众所周知,超限超载运输会极大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增加车辆的危险系数。研究表明,行驶时速为50公里的货车,超限超载率达到100%时,制动距离和危险系数增加80%。同时,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给道路和桥梁带来巨大的损害,据测算,车辆超限超载率超过30%时,公路养护费用将增加200%。

说到超限超载车辆的危害,惠州市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金龙大道。市区连接龙门的金龙大道一边是平坦的路面,一边却破烂不堪。金龙大道建成通车10多年来,历经多次大修,但由于龙门县是重要石灰石及水泥产区,金龙大道一直受到水泥车、矿产车等超载车辆的长期碾压。

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不仅对道路桥梁造成严重损害,还容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据统计分析,货车非法超限超载容易引发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最主要的公路“杀手”之一。

涉嫌超限超载车辆将在高速入口被劝返

据介绍,此次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的试点市有7个,分别是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上述7个地市将从4月20日起正式启动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治超,年内将在全省铺开。

记者了解到,首批试行非现场执法的7个市,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卡口开展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执法工作。在高速公路入口被检测到涉嫌超限超载的车辆,将由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实施劝返。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及信息(包括车型、车牌、称重信息、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定期向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交通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超限证据,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市治超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治超部门目前正与相关部门开展调研,4月20日以前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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