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 本报评论员
惠州论坛
“投资者就像候鸟,哪里法治环境好就选择哪里。”4月1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奕威在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时强调,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要全力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强化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法治保障。这为新时期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打造惠州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划定了人的社会行为活动底线,既是对社会行为的强制性规范,也是对社会行为的一种共同引领,更是为保障人的社会权利作出的制度性安排。有法治,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恶性刑事犯罪坚持依法打击,才可能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法治,对一切坑蒙拐骗、不讲信用者依法予以惩处,才可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竞争恶果,切实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法治,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才可能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真正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法治惠州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过去一年,惠州市首批地方性法规通过实施,法治广东建设、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居全省前列,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蝉联全国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这些成绩的背后,是惠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不懈努力。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问题和差距。比如,一些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认识还不到位,法治建设抓得还不够紧、不够实,部门之间联动协调还不够有力。只有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持续营造惠州良好的发展环境。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惠州开启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一年。继续坚定不移全力推进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惠州发展环境,意义无疑十分重大。
全力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必须狠抓“关键少数”带头,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以法治政府建设实际成效,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狠抓提升立法质量,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明确把握立法重点,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提高立法水平,促进良法善治;必须狠抓维护公平正义,全面铺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狠抓基层依法治理,依法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法治平安创建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狠抓加强党的领导,凝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确保法治惠州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法者,天下之仪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对于提升城市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意义,积极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着力抓突出问题、抓关键环节、抓管用举措,落实好今年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努力为惠州开启新征程、实现新跨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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