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奉献奖怎么评? 金奖为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

惠州日报 2017-04-18 06:41

开栏语:献血,就是献爱。红色的血液,代表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无偿献血,意味着拯救他人的生命。为了救护更多的生命,惠州市有很多无私奉献的无偿献血者及志愿者,有很多奋斗在采血一线的工作人员,还有很多为了惠州市血液正常供应的幕后工作人员。同时,部分市民对无偿献血存在一些疑问。为了更好地发展惠州市无偿献血事业,《惠州日报》与市中心血站合作,推出“献血 献爱”栏目,报道惠州市无偿献血事业中的精彩人物、精彩故事,并为市民释疑解惑。

目前,惠州市无偿献血办公室正在对符合获奖标准的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广东省2015~2016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材料的推荐及报送。有的市民提出疑问:无偿献血奉献奖有哪些标准?该如何申请?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

陈燕玲献血18年,今年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记者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在今年1月国家卫计委等部门表彰的2014~2015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中,惠州市第5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161人获得无偿献血贡献奖金奖,172人获得无偿献血贡献奖银奖,543人获得无偿献血贡献奖铜奖。

惠州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志愿者陈燕玲,在今年就被评为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陈燕玲参加无偿献血已18年,到今年已经累计无偿献血1万多毫升。2010年前,她每年无偿献血1至2次。2010年开始,除了献全血,她每年都捐献机采血小板,每年5至8次,最多时一年10次,累计献血次数早已超过40次。“我献血也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着能帮助别人。”陈燕玲说,献血获奖不是目的,只是做力所能及的事。

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无偿献血奉献奖奖项评比主要是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根据《办法》,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等。其中,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铜奖获奖标准为:为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银奖为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金奖为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铜奖由各地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银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金奖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表彰。

惠州市个人、单位符合获奖标准的,由个人、单位或当地采供血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表彰奖励权限上报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再由市、省各级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最后由国家“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进行复审、公示。

本报记者朱如丹 方莲花 通讯员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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