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8幅龙门农民画有了身份证 画家们为作品申请版权登记,更好解决侵权问题

惠州日报 2017-04-26 06:12

扫扫《作品登记证书》上的二维码,马上显示出作品的登记号。

将登记号输入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平台,就可查询到作品的相关信息。

王汉池在创作龙门农民画。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不少。在惠州市,也有一些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案例。龙门县是农民画之乡,农民画画家费尽心思创作出美好画作,一不留神,却发现原创画作被侵权了。因举证困难,以往面对侵权行为,画家们只有束手无策的无奈。不过,近年来,龙门当地画家通过申请版权登记、法律维权等方式来保护知识产权。当地政府也非常注重宣传版权意识,龙门农民画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给人们提供了借鉴。

2013年第一批30幅原创农民画获得《作品登记证书》

“看,这是我们刚拿到手的《作品登记证书》。证书上有作品名、作者、登记日期等信息,还有原创作品图、条形码、二维码。”近日,在龙门县文化馆内,龙门农民画协会副会长、惠州市龙门县文化艺术服务中心副主任钟永廉拿起一张《作品登记证书》给记者介绍道。他拿起手机对着二维码扫描,手机上马上显示出作品的登记号,将登记号输入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平台,就可查询到作品的相关信息。“《作品登记证书》等同于作品的身份证,对于维护画家的自身权益有基本保障。”

龙门农民画版权登记始于2012年底。当时,广东省版权局开展了第一批文化下乡活动,龙门县作为试点,获得了30个免费申请版权登记的名额,每个画家分到三四张作品的登记名额。于是,2013年3月,第一批30幅原创农民画成功录入广东省版权登记信息网,并获得了《作品登记证书》。2014年底,龙门县迎来第二批文化下乡活动,此次获得了369个免费申请版权登记的名额。后来,有两幅作品因登录权限无法完成录入,最终,367幅原创农民画于2015年1月成功录入广东省版权登记信息网,并获得《作品登记证书》。2017年1月,第三批共461幅原创作品成功录入广东省版权登记信息网。最近,461张《作品登记证书》新鲜热辣出炉。几年下来,龙门农民画共有858幅原创作品有了名正言顺的身份证。

申请版权登记手续繁琐,有几十道程序

“刚刚拿到手的一大箱子证书,不容易啊!”对协助画家录入版权信息,钟永廉深有感慨。“创作一幅作品可是要绞尽脑汁的,要思考构图、颜色、摆布等,花费很多心血。作品被侵权、盗用,对每个画家来说都是很痛心的。”

“申请版权登记,手续很繁琐。”钟永廉说,在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平台上,每个画家都有自己独立的账号和密码。申请一幅作品的版权登记有几十道程序,每幅作品要提供的材料有10多页纸,包括作品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作品样本彩色样件等。一些老画家不懂电脑及操作,钟永廉就帮他们申请。等《作品登记证书》拿到手后,钟永廉还要一幅幅作品扫描、存档,小心翼翼地过塑保护。“这是知识产权,要作为宝贵的、永久性的文化财产来保护。”

钟永廉觉得,版权登记管理让龙门农民画创作者增强了版权意识,也理清了作者的个人风格,鼓励原创作品,避免相互雷同抄袭,让每个龙门农民画创作者的风格百花齐放,这样龙门农民画就能走得更远。

过去没登记版权,明知侵权也只能不了了之

记者了解到,龙门农民画被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抄袭原作、更换署名到各地参展、比赛;盗用原作进行网络宣传;盗用原作印制于商品包装袋等做商业用途;在杂志封面上盗用原作;盗用原作用于广告制作、制成印刷品作广告宣传等。“有很多农民画作品在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就被用于公益广告宣传,出于公益性质考虑,我们没有追究,但还是希望使用前先通知原作者,这是一种最起码的尊重。”钟永廉说。

农民画画家的作品被侵权的情况不少。今年3月,钟永廉无意中发现,山东省某市在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龙门本地画家的两幅原创作品。随后,他将截图及《作品登记证书》发到了“现代民间绘画公示群”里,群里的山东画师看见后转达了此消息。后来,有人提供了联系电话,请画家与之自行协商解决。

据了解,艺术类原创作品在全国性比赛及展览中被侵权的情况屡屡出现。龙门老农民画家谭池发早已去世,其1995年创作的一幅原创作品《回娘家》被一位作者抄袭作为自己的作品,在全国性的比赛中获得了金奖。龙门当地画家从杂志上发现这幅作品后很气愤,但当时谭池发的作品因为继承权还未理顺的原因,仍未办理版权登记。因此,即使双方打起官司来也不硬气,此事便不了了之。

农民画画家王汉池从1982年开始创作农民画。“以前没有版权登记,被别人复制我的作品也没办法。”王汉池说,曾经他的农村题材画作《探亲》、《酿酒》就被侵权。“被别人放到商家的档口前面展示,有的还被复制用作商业用途,都没有署我名字。”因为举证难度大,王汉池也拿别人没办法。“现在有了版权登记,大家的版权意识都提高了,只要看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了,就能理直气壮地指出来。”

律师指导取证,最后顺利得以维权

外地有一份杂志,选用了龙门农民画作者的一幅画作封面,没有署名,但注明作者可以来要稿费。当这位作者向杂志社申领稿费时,杂志社要作者提供证据,证明这幅画是其创作的。当时这幅画没有登记版权,创作者把一些草图等原始资料提供给杂志社,几番周折才拿到稿费。

钟永廉表示,作品登记版权后,遇到被侵权的事情,解决起来就容易多了。今年春节前,钟永廉也遭遇了作品被侵权的情况。当时,朋友收到别人送来的两包龙门本地大米,仔细一看,发现大米包装上印着的似是钟永廉的一幅农民画作品的一部分。于是,朋友将情况告知钟永廉,并将包装上印着的厂家地址和联系电话拍下来发给他。果不其然,真是钟永廉的原创画作。“那是我2009年创作的农民画作品《稻香》,2011年完成创作,2015年完成版权登记。”

经过一番周折,钟永廉在自家楼下的超市找到了这种大米。他询问律师如何取证后,又跑到超市拍下了销售该包装大米的现场情景,还买下了一包大米并且开了一张写有自己名字的发票。随后,钟永廉把大米包装照片、超市销售现场照片、购买大米的日期、《作品登记证书》、作品原图以及被盗用的作品截图等一起发到了朋友圈,在朋友间广泛传播,此事件在龙门造成了不小舆论。侵权方得知消息后,带着诚意主动找上门来。经过协商,钟永廉不再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对方支付了版权费后,钟永廉同意对方继续使用自己的农民画作品。

一些早期龙门农民画找不到创作者,未办理版权登记

龙门农民画是在上世纪70年代形成的。1972年4月,在龙门县文化馆工作、公认是龙门农民画创始人的谭池发,办起了龙门第一期农民画培训班,这标志着龙门农民画的创作真正开始。谭池发对龙门农民画的贡献不仅在于他乐于施教,更在于他带领学生们钻研岭南的民间美术,探索出了一种具有浓郁乡土风情的龙门农民画创作风格,从本地传统民间工艺美术的刺绣、剪纸、木雕等民间艺术中吸收营养,并运用于新型农民画的创作中。

在已登记的858幅作品中,谭池发的作品就有162幅。2005年谭池发病逝后,其作品不断出现被侵权现象。2014年,外地一本画报上出现了谭池发的一张原创作品,署名却是山东一个作者的名字。由于谭池发的作品都没有登记版权,就算打官司难度也很大。

为了保证谭池发的合法权益,经过谭池发后人商议后,解决了谭池发作品的继承权问题,并对谭池发的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谭池发是版权登记作品最多的龙门农民画画家,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钟永廉表示,现在还有一些早期的龙门农民画一时找不到创作者。如果不登记版权,这部分农民画万一被侵权,维权难度很大,惠州市龙门县文化艺术服务中心正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登记版权激发画家创作热情,推动农民画走向更广阔市场

龙门县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龙门农民画作品近年来成功登上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世界性的展示舞台,先后到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瑞典、印尼、斐济等十多个国家展出,受到了广大美术爱好者的热烈追捧。2013年制作了236幅“讲文明·树新风”龙门农民画公益广告,在全国127个城市宣传展示。

随着龙门农民画的影响力不断增强,社会上出现了龙门农民画被他人侵权的现象。通过申请龙门农民画版权登记,完善农民画版权认定标准,进一步强化版权保护力度,有效保护龙门农民画版权不受侵犯,对促进龙门农民画的传承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原创作者也能得到实惠:登记版权的作品授权给企业开发衍生产品,企业按比例付给作者版权费,有效提高农民画作者收入,进一步激发作者创作热情,推动农民画特色文化更好地走向市场化。

此外,广东省版权局还确定龙门县农民画艺术服务中心为 “版权兴业示范基地”。据了解,龙门县举办的“龙门十大旅游手信”评选活动中,揭晓的“龙门十大旅游手信”logo,也成功申请版权登记。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朱如丹 陈春惠

统筹 本报记者朱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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