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社工资格证书最高补助2000元 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马海菊)昨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发放2016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补助的通知》。根据 《通知》,2016年在惠州辖区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且未获得过政府相同或类似补贴或奖励的,可申请补助,最高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通知》指出,根据《惠州市民政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补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补助方案,2016年在惠州辖区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且未获得过政府相同或类似补贴或奖励的,可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已享受本方案补助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相应证书的自主参训补贴。
市直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填写《惠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申请表(市直相关单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县(区)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填写《惠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申请表 (各县区)》,向各县(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有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惠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申请表》、申请人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
据悉,2016年惠州市新增持证社工人数2244人,新增数量居全省第三;累计持证人数4861人,居全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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