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800万元扶持社会组织 惠州市去年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已达标
惠州市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这是社工机构组织医护社工到惠阳区良井敬老院为老人检查身体。 资料图片
今年是惠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年底修订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括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五大领域共42个量化考核指标。其中,在民主法治领域,去年惠州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指标已达标。
记者获悉,去年,全市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有3574个,同比增长18.5%;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7.4个,形成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发展格局。
全市353家社会组织完成等级评估
社会组织在协助政府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惠州市降低了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扩大登记范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市多措并举扶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如出台《惠州市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试行细则》,逐步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在重点培育发展的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科技文化类、社区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据悉,每年市级安排800万元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自2012年开展评估工作以来,全市共有353家社会组织完成了等级评估。“对于评估等级为3A以上的社会组织,在简化年检手续、评选先进和税前扣除资格认证上将优先考虑。同时,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在政府转移委托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向评估等级较高的社会组织倾斜。”该负责人表示。
探索将社会组织年检制改为年报制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工作,探索将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利用部分扶持资金开展公益创投,创新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评审方式,扩大获得扶持社会组织的覆盖面。”该负责人说。
据悉,惠州市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于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符合注销条件但不办理注销手续的,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未年检的,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三年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直接予以撤销登记;全面完成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五分离、五规范”。本报记者马海菊 通讯员陈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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