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简易注销3个工作日搞掂 市工商局副局长叶伯晖做客《行风热线》解答创业疑惑

惠州日报 2017-03-09 09:14

创新创业风潮乍起,市民创业热情高涨。昨日,惠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叶伯晖做客《行风热线》时说,2012年至2016年底,全市的市场主体数量增长了130%,5年时间翻了一倍多,呈井喷式增长。2016年,新登记私营企业同比增加了36%。创业风潮中,市民存有很多疑惑,叶伯晖一一作了解答。

注销程序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

有市民提出,听说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简易注销与普通注销有何不同?

叶伯晖回应,简易注销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针对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一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二是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对于这类企业,给予便利退出。

简易注销与普通注销有4点区别:第一是简易注销登记减少了办事环节,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第二是改变了发布公告方式,企业只需在申请登记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向社会发布相关简易注销登记公告;第三是简化了企业申请材料。企业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第四是简易注销登记缩短了登记期限,由一般注销程序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

注册后不经营,企业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

有听众问,有人注册后放任企业不管,这会带来什么后果?对此,叶伯晖表示,企业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须报送年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不年报,将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导致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将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注册后不开展经营活动,放任不管,还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企业注册后超过半年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很有可能会被工商部门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5年。将来在社会生活、经营活动中将寸步难行,导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因此,领取营业执照后,如果觉得没必要再经营,要及时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注销退出市场,减少不必要的后遗症。本报记者陈春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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