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企联动 打出“组合拳”保障电网安全 市供电局持续保持电力设施保护高压态势

惠州日报 2017-03-31 07:39

在商业步行街开展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保护宣传。黎凯燕 摄

▲因电力盗窃被挖断的江北电缆。本报采集

▲被不法分子烧毁的地下电缆。

随着电力设施建设的加快,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把黑手伸向遍布城乡尤其偏僻地带的电缆。记者从惠州供电局获悉,近年来,惠州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形势较为严峻。其中,对供电影响最大的当属高压电缆线路被盗和蓄意破坏。自2012年开始,惠州市共发生蓄意电力盗窃破坏案件246起,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72万元,仅2016年发生的类似案件就有24起,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因盗窃而造成的工厂、医院、银行等社会民生重要部门停电的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对此,惠州供电局打出“组合拳”,如构建起警企协作的长效机制,设立一站一警,加强人防、技防、物防等,同时该局也呼吁社会各界及市民群众积极发现、举报涉电犯罪行为,举报者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案例回放

极速破案 警企合作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2016年8月4日早上,惠州大亚湾供电局的配电运维人员胡全和刘李东,像往常一样对110千伏荃湾站输电线路进行日常定期巡视。在巡视到疏港大道旁这条线路的时候,远远就发现有异常情况。走近一看,眼前的景象果然证实了他们的猜测———部分电缆已被剥皮,电缆内的铜屏蔽层已被盗,两名配电运维人员立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我们一路沿着电缆走向,一路打开电缆盖,发现被盗电缆数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案发现场的电缆线很凌乱,散布着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剪钳、戒刀、手套等工具。”

经过现场勘察,警方发现,该段电缆运行状态为带电空载,没有带负荷。电缆被盗长度长达1613米,重量约合17吨,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万元。

如此之长且重的电缆,盗贼是怎么在“毫不察觉”的情况下,偷偷将其盗走的呢?

面对这起案值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部门高度重视,上下联动与广东电网公司紧密合作,及时召开了“8·4”大亚湾特大电力设施被盗案件进展工作会议,在多警种的配合下打出“组合拳”,通过调阅监控、图侦排查、研判串并、架网布控、蹲点守候等措施,发现了“蛛丝马迹”。

“嫌疑人是凌晨在深圳那边汇合,一般会开两辆摩托车,一辆是两轮摩托车,一辆是三轮摩托车,然后一前一后到作案现场。他们一般会将电缆线剪断成一米多这样,能够正好放进他驾驶来的三轮摩托车的那个车头。他们放满之后,会用布或者是被子,把盗窃得到的电缆线给盖住,然后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就逃离现场。”

8月25、26日,在通过对该团伙成员基本信息和活动轨迹进行细致的摸排走访,充分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后,警方分别在深圳坑子、石井、大亚湾西区、澳头等地将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8.4”特大电力设施盗窃电缆案件成功侦破。

对应举措

警企联动更高效,技术防范再升级

惠州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据他们观察与统计,电缆偷盗和蓄意破坏多是发生于凌晨2点至4点,作案地点多为博罗线与仲恺高新区的偏僻地带,“受害者”多为不带电、空载、备用电缆以及环网、新投产的低压台区等。为进一步防范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保障电网安全平稳运行,惠州供电局与公安紧密合作,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

结合市公安局要求,惠州供电局开展了电力设施专项行动。在整治活动时间内,把不带电、空载、备用等电缆线路作为巡视重点,做到每天一巡每周一报。此外,该局还对案件情况、案件重灾区等综合分析,逐步研究出犯罪分子易下手易得手的地域,成立巡查、伏击小组,并作为重点防范区域进行伏击、蹲守。

与此同时,公安方面则大力推动建立一站一警铺开“天罗地网”。通过梳理核实变电站重点要害部位,安防设备和安保责任人相关资料,并报惠州市公安局备案,完成变电站一站一警民警联系信息公示栏,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快速响应联动机制,以网格化管控模式,可有效提升变电站安保防范等级。截至去年5月底,110千伏以上的134座变电站全部与属地派出所建立了相关联系,信息公示栏也安装完毕。

警企联动防范与打击更高效。包括利用三电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向惠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刑警支队反映相关治安隐患信息,报送案件情况;做好与属地治安、刑警等联系工作,通报案件信息,主动协调破案相关事宜等要求;制定反恐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反恐联系工作机制,主动协调配合惠州市反恐支队,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此外,惠州供电局在技术防范上也狠下功夫。如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建设、维护及管理,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强化现场证据收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下一步,该局还将对反复被盗的“黑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安装线路防盗报警器、配电房防盗报警系统,争取全部与公安“110”指挥中心联动;对重要线路、案件易发线路及杆塔采取安装防盗支架、防剪套管、加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GPS定位跟踪装置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自我防护能力。

呼吁市民

举报涉电犯罪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尽管惠州供电局全力防范,但要想“电老鼠”灭迹,仍需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努力。

为什么供电设施屡屡被盗?惠州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认为,首先是有利可图。据悉,不法分子割损电缆只为盗走包扎在电缆中的一层铜屏蔽层,事实上,这层铜屏蔽层并不值钱,而由于电缆被割损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全部进行更换,为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0万元。“相比盗取电缆后贩卖废铜获取的几百元、数千元利润,这一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却是几百倍甚至数千倍——— 不仅给正在运行中的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且直接影响电力的稳定供应。”

其次是销赃渠道的便捷。据介绍,盗窃分子大部分是团伙作案,已形成盗窃、销赃、加工一条龙团伙化作业。

再次,废旧物品回收站接受赃物是根本原因。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法分子的赃物分销网络广,许多小型废品收购站偷偷收购盗窃的电力设施,一些收购站甚至自备拆解电缆电线的机器。目前,惠州供电局已联合惠州市相关部门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等易销赃场所的日常巡查和管理,从源头上堵塞销赃渠道。

此外,惠州供电局也呼吁社会各界及市民群众积极发现、举报涉电犯罪行为,对只检举但不直接协助现场侦查的检举人,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案的,按案件直接损失金额的5%进行奖励;对检举且直接协助现场侦查、提供查获重要线索的检举人,按案件直接损失金额的10%进行奖励;举报者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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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电力设备4种情形可被判处死刑

《刑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的破坏电力设备 “造成严重后果”的4种情形包括: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的;造成1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6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具有上述4种情形之一的,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组文字 本报记者周婷婷通讯员彭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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