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取用水大户监管机制研究开展水权交易试点 惠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惠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居民生活用水需求。这是潼湖水厂。 本报记者钟畅新 摄
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94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4.2立方米/万元以下……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惠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2016-2020年)》。《方案》提出,惠州市将进一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控总量
达红线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
“惠州市将建立"十三五"期间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惠州市将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94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4.2立方米/万元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2.1立方米/万元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5以上,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
同时,惠州市还将建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制度;完善与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相适应的监控体系;实施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
“惠州市将实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管理,逐年制定年度用水计划,根据年度取用水控制指标,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方面,惠州市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已经达到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对接近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此外,还将严格地下水用水控制指标,建立取用水大户监管机制,重点抓好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用水大户的取水在线监管,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强化考核。根据“不断探索、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计划拿出部分用水指标,研究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等。
提效率
推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
在实施用水效率控制方面,惠州市将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按照 “小步快跑,逐步到位”的调价原则,稳步推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根据运行成本,依法适时调整自来水、污水处理价格。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逐步落实《惠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各项措施,规范各行业用水行为,采取有力的节水措施合理抑制用水量的过快增长,出台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力争建成一批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治理工程,创建节水型工业、单位、社区、农业区。
此外,惠州市还将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提升灌区输水效率;逐步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引导企业、市民使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器具,力争2020年全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先进水平。
限纳污
排污量超限地区实行限批
在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方面,《方案》提出,加快环保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建设惠州市马安污水处理厂、惠州市梅湖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等一批环保工程项目,减少污染物入河量。同时,严格控制各水功能区入河排污总量,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实行限批。
此外,惠州市还将进一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加快推进惠城中心区主要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工业废水监管力度,确保惠州市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强监控
重点用水户每季度监测一次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取、排水的监测管理,在逐步推进在线监测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季度监测一次,有条件的地区可每月监测一次,特殊情况下增加监测次数。
同时,加快水量水质监控系统建设,根据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需要,对主要取用水户、典型灌区、主要入河排污口、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等实施在线监控,大力开展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水资源管理,切实加强惠州市取水、用水、排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控体系。
本报记者袁畅 通讯员罗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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