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村干部接受庭审70村居干部旁听

惠州日报 2017-02-14 10:43

庭审现场。

昨天下午,大亚湾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该区各街道、村(居)干部70余人来到区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参加旁听。

两名村干部因职务侵占罪领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3名被告人在分别担任西区街道荷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旅游发票的方式违规套取村委会的部分土地转让款,用于组织村委会党员干部外出旅游以及发放补贴等。其中,两人以职务侵占罪获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另一人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接下来,区纪委将根据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作出党纪处分。

区纪委定期开展廉政教育

去年4月起,广东省纪委在全省开展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腐败案件。

为加强廉政教育效果,大亚湾区纪委监察局把警示教育的课堂搬到法庭审理现场,有针对性地安排了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农村、社区基层干部人员参加旁听,用这种“看得见,感受得着”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案例来教育警示基层党员干部。

区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做到村(居)干部廉洁教育全覆盖,去年以来,大亚湾区分批次安排全区39个村(居)400多名村(居)“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前往博罗县廉洁法治文化园、博罗县观背村、惠州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惠阳区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等地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村(居)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春节期间引导村(社区)公开“三资”

从近年来全省查处的案件中可以发现,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将农村民主政治的监管制度和规定当作摆设,随意侵占集体收入,给集体和国家造成损失。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监督不到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干部权力过分集中、不受约束。

为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今年春节期间 (1月24日至2月12日),大亚湾区积极引导各村(居)、村民小组将2016年度本村或本村民小组的“三资”交易等变动情况,在村中醒目位置向全体村民张榜公示,详细公开村里财政状况,趁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回乡之际,尽可能让户籍村民了解所在村(社区)的财务状况,促进村务监督。各街道办事处要求所辖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做好农村“三资”交易公开工作,并组织专人检查督促村务公开工作,通过规范的村务管理制度,增强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张 晨 通迅员谢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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