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平价商店每半年奖4万元 惠州市“三项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惠州日报 2017-02-14 10:42

平价商店让市民买到平价菜。(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戴 建)《关于惠州市“三项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根据《办法》,惠州市推行分级奖励模式,明确平价商店奖励金额与考核结果挂钩的机制。

据悉,惠州市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每半年根据检查评估等次,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4万元/间、3万元/间、2万元/间的标准给予奖励,检查评估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励。

新建合格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一次性奖6万

据介绍,为保障供给、改善民生,稳定惠州市消费价格总水平,市政府设立平价商店、蔬菜大棚及农副产品储备冷库建设(简称“三项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扶持。对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优先扶持。对同一项目的扶持只能采取一种方式。

根据《办法》,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每半年根据检查评估等次 (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4万元/间、3万元/间、2万元/间的标准给予奖励,检查评估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励。对确需补充新建设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检查评估合格后按6万元/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励。

同时,对药品平价商店每半年根据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按0.7万元/间、0.6万元/间、0.5万元/间的标准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励。对确需补充新建设的药品平价商店,经检查评估合格后按1.2万元/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励。

一次性建100亩蔬菜大棚可获贷款贴息

值得注意的是,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也被纳入扶持范围。惠州市将扶持通过产销对接,生产市民生活必需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市区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蔬菜基地大棚建设。

根据《办法》,对当年一次性新建或扩建100亩规模以上的大棚,取得银行贷款的,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水平按申报当年年初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没有取得银行贷款的,按不超过50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惠州市将扶持农副产品储备冷库建设项目。对纳入政府应急储备基地的农副产品储备冷库,取得银行贷款的,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水平按申报当年年初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没有取得银行贷款的,按不高于冷库建设造价的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累计“摘牌”70多家不达标平价商店

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惠州市对平价商店实行动态监管,建立了不定期为主和定期为辅的检查评估机制。例如,通过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日常监测、不定期巡查、抽查、暗访以及定期检查评估等方式重点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平价品种配置、平价品种销售数量、平价品种让利价格执行情况、明码标价等价格行为以及诚信经营状况等具体10项指标进行动态监管,实行优胜劣汰管理。

近年来,惠州市每年都有一批平价商店因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而被“摘牌”。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1年启动平价商店建设工作以来,惠州市结合动态检查评估情况,先后淘汰了70多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平价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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