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就擅自开工的将被处罚
本报讯 (记者郑国瑞 谢菁菁)今年起,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日前,记者从惠城区环保分局获悉,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全国正式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目前,该区已有部分企业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采用网上备案方式。2017年1月1日起全国正式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外,其他登记表类别建设项目须在备案系统上填报备案。
惠城区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环保主管部门将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规定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予以处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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