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建设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 省环保厅与惠州市签署共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合作协议

惠州日报 2017-02-22 10:08

惠州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具备建设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基础和条件。这是绿水环绕的“全国美丽宜居村庄”惠城区三栋镇鹿颈村。 资料图片

核心提要

■力争到2017年底惠州在广东省率先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准

■2017年惠州市所有行政村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实现100户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今年完成潼湖湿地起步区建设,到2020年将潼湖湿地基本建成为广东最大、治污效果最明显的生态湿地

本报讯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昨日,省环境保护厅与惠州市签署《省环保厅 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未来五年,省环境保护厅将加大对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力争到2017年底在广东省率先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准。

今年所有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协议,省环境保护厅将与惠州市政府共同成立合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省市合作联席会议,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签署协议的目的是要通过加强合作,推动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在农村、大气和水环境保护方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率先建成具有惠州特色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根据协议,力争到2017年底惠州在广东省率先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准。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2017年惠州市所有行政村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实现100户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在空气质量方面,到2020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PM2.5控制在27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标准第二阶段目标,城市空气质量继续在全省乃至全国排名前列。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到2020年,惠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或优于Ⅲ类;国考、省考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消除劣V类;东江流域一、二级支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直排东江的河涌消除劣五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100%,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

该负责人说,除了共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外,省环保厅还将支持和指导惠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力度,重点支持博罗县龙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示范。惠州市将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新一轮绿化惠州大行动,实施“公园下乡”和“整村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建设,实现“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继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根据协议,省环境保护厅将支持和指导惠州市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惠州市将开展污染源清单调查及臭氧形成机理研究,破解臭氧污染防治难题,在臭氧排放高峰期适时启动臭氧削峰行动;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继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动市行政中心“绿色出行、停车熄火”先行区建设。

在共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省环保厅将加大对惠州市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河涌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指导惠州市探索实施水污染治理新模式。惠州市将积极做好14条市区河涌、79条镇级河涌和市区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

此外,省环境保护厅将支持惠州市推进潼湖湿地建设,指导潼湖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改善潼湖湿地水环境质量;支持、指导惠州市以潼湖湿地为核心,示范建设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

根据协议,惠州市将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突出“生态”“智慧”两个关键,今年完成潼湖湿地起步区建设,到2020年将潼湖湿地基本建成为广东最大、治污效果最明显的生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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