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惠州团代表支招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广州专电 (特派记者谢超平)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惠州团代表邓中青、王月梅分别提交建议,涉及山、水的生态补偿机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邓中青的建议涉及山林保护问题。她在建议中指出,广东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7212.42万亩,且大部分分布在重要河流流域、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去年广东省已获得激励性补助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28元/亩,未获得激励性补助的则只有20元/亩,这种损失性补偿标准远低于出租林地租金和种植商品林收益。以林地租金为例,目前偏远山区每亩每年有30元至50元,有些区位好点的地区则可达300元甚至更高,林地收益的差异导致群众不愿意将自留山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工作难度越来越大。邓中青建议,实行按区位分类补偿,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水库的水源林、沿海基干林带、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进行保护,把生态公益林省级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100元以上。
王月梅的建议则涉及水生态问题。她在建议中指出,广东省的水资源分配不是很均匀,部分发达地区如珠三角核心区经济发展迅猛,但缺乏优质水资源,为了保障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广东省对水资源进行科学调配,建设了不少调水工程,对受水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输水地区为保护水资源水质安全、保障优质供水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建议尽早建立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由受水方对输水地区进行适当补偿,用于支持输出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实现共赢。
新闻推荐
▲就这盆吧。▲这么美的花,拍个照发朋友圈。▲花开灿烂。离除夕越来越近,迎春花市开始变得火起来。街坊们纷纷抽空出来,扶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