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首批4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同时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惠州日报 2017-01-25 11:34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群众办事。

近期,惠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作频频,旨在深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建立科学严密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

记者获悉,日前,惠城区公布清理规范首批4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惠城区政府已经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非行政许可审批正式变为历史。

43项中介服务事项主要分为5类

近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存在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日前,惠城区公布清理规范首批4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就是为了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惠城区编委办主任刘卫说:“改革就是为了破除垄断,让企业自行找中介服务机构,不能利用行政审批权去指定哪一家。”

这43项中介服务事项主要分为五类:第一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资料,共有8项;第二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类服务,共有4项;第三类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是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己来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共有17项;第四类是申请人按要求自主委托有关机构提供服务,仍需由申请人向审批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共有13项;第五类是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类服务,共有1项。

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为例,过去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现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又如“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清理规范后,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

“从申请人买单到政府买单甚至免单,切实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刘卫说。

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取消

“上月29日,惠城区政府已经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惠城区今后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刘卫说。

记者梳理 《惠城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目录》发现,有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取消,其中包括“设立社会福利企业核准”和“利用县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批”。据了解,“利用县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批”之前涉及的审批对象较多,几乎涵盖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所有中国公民个体。

此外,调整为行政许可的有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有7项,调整为其他权责类别事项的有16项。值得注意的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从此改为行政许可,“体育竞赛”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为政府内部审批。

在有关部门做好取消和调整事项过程中,惠城区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刘卫介绍,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时限这一点尤为重要,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绝对不能拖延。”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谢菁菁 郑国瑞 通讯员陈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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