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产前检查减少“三病”母婴传播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尽早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2016年11月29日在惠州学院进行艾滋病日宣传义诊活动。
受市卫计局委托,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每年举办2~3届全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培训班,提升全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
本报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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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为了广泛宣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三病”母婴阻断工作的认识,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办公室拟定2016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主题为“全社会携手,向消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迈进”。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以下简称市第一妇幼)相关负责人表示,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十分明确,普通人正常接触并不会感染艾滋病,希望市民能在更多了解疾病防治的同时,也对这个特殊群体给予关怀,不要对他们的歧视。“我们也将对孕产妇进行更多的宣传教育,使她们充分了解到如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使她们在孕期能积极配合医务人员采取干预措施,分娩后能积极配合对所生的婴儿在18个月内全程规范随访,切实阻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障给宝宝一个健康的环境。”
科普
“三病”均可通过母婴途径传播
艾滋病 (AIDS)是英文AcquiredImmuneDeficiencySyndrome开头字母的缩写,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是由破坏人体免疫功能的艾滋病病毒(HIV)引起的传染性疾病,这种病毒侵入人体后逐渐使人丧失抵抗疾病的能力,最终导致病人因各种感染或肿瘤而死亡。据2015年统计,全球有290万人死于艾滋病,有430万人感染上艾滋病病毒,全球感染人数已达3950万人,其中230万是15岁以下的儿童。艾滋病目前不能根治,但已有很好的治疗方法,能够延长生命,并且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可侵犯人类的皮肤黏膜、淋巴系统、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等,也可呈潜伏状态,还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
乙肝是一种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机体后所引起的疾病。孕妇感染乙肝病毒后可通过母婴传播带给新生儿。
艾滋病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传播:一是性接触传播,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发生无保护的性行为,是艾滋病最常见的传播方式;二是血液传播,接受了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就可导致艾滋病的传播,是艾滋病感染最直接的途径;三是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在怀孕、分娩及哺乳时,都可将病毒传染给孩子。
梅毒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传播:其一,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约占其95%以上;其二,梅毒螺旋体也可以间接接触传染,如通过接吻、哺乳和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裤、被褥等日常用品造成传播;其三,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短,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感染后2年的孕妇仍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
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母婴垂直传播,是中国肝炎蔓延和高发的主要原因,也有少数为父婴传播者;二是血液或血制品传播,被污染的血制品,如白蛋白、血小板或血液输给受血者,多数会发生输血后肝炎,另外血液透析、肾透析时也会感染;三是医源性传播,被污染的医疗器械(如手术刀、牙钻、内窥镜、腹腔镜等)均可传播。
对策
感染孕妇及新生儿可免费检测治疗
母婴传播也称围产期传播,即感染了艾滋病、梅毒或者乙肝病毒的母亲在产前通过胎盘,或分娩过程中通过产道,或产后通过哺乳,将这些病毒传染给了胎儿或婴儿。
201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每年约有40万名婴儿因母婴传播而感染,其中几乎所有儿童HIV感染者的感染途径均为母婴传播。因此,预防HIV母婴传播是保护儿童免遭HIV侵害、减少发生艾滋病(AIDS)的重要措施。
“早检测、早发现、早干预、早管理”是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母婴阻断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尽早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以下简称“三病”项目),即主动及早筛查、及时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干预、规范随访等,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意义重大且深远。
“三病”项目一直得到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它为中央资金补助项目,即对于孕妇及感染孕妇所生的新生儿,在惠州市有资质的助产医院里均可以享受相应项目的免费咨询与检测,免费治疗与随访,并及早了解新生儿的感染状态。广东省政府在2014年把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纳入 “2014年广东省十大民生实事”进行推进,全省“三病”的孕期检测率显著提高。
举措
加强宣传与监测强化管理及培训
惠州市也相应加大了此项目组织实施力度。目前,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已普遍开展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妇免费筛查服务,并与孕产期保健服务相结合,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健康管理纳入常规孕产期、儿童保健服务给予重点追踪随访的公共卫生服务模式。
一是加强监测检测体系建设,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惠州市根据需要指定艾滋病确诊机构、孕产妇抗病毒治疗机构、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和其他相关检测机构,确保筛查阳性孕妇尽快获得确诊结果,以及获得艾滋病免费抗病毒药物,儿童出生后6~12月内可以获得免费抗病毒用药,免费提供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阳性孕产妇用药期间可以获得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和其他相关检测。建立辖区抗病毒治疗医疗保健机构与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的转介服务机制,并做好转介过程的信息交流,确保阳性个案追踪治疗。
二是强化病例规范管理,重点做好阳性儿童随访工作。对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幼儿,分娩后及早给予抗病毒药物,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免费检测,结合常规儿童保健,做好随访工作。儿童随访的要求包括:一是抗病毒药物治疗。经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深入讨论并取得知情同意后,立即开始抗病毒预防性治疗42天;确定婴儿感染HIV后的规范性治疗。二是喂养指导指对婴儿实行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三是免费检测。对HIV感染孕产妇所生的婴幼儿,在生后6周及3月龄应用HIV核酸(RNA)检测HIV感染情况,以尽早做出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在婴儿第12和第18个月进行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四是在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指导、免疫接种指导等,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据统计,经过全程规范的母婴阻断干预,市第一妇幼负责追踪的个案从2013年至今尚未发生HIV感染产妇所生的婴儿发生感染的个案。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出生后应结合母亲治疗情况及相关检测结果,判断婴儿梅毒感染状态。对明确感染者及时规范治疗,对感染状态不明确的,尽快给予药物预防性治疗,并每3个月监测梅毒抗体情况,直至完全排除感染。
乙肝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出生后24小时内应给予乙肝免疫球蛋白及第1剂乙肝疫苗注射,并于生后1、6月分别进行第2、第3针乙肝乙肝疫苗的接种。最后在7~12月龄完善乙肝两对半检测以判断免疫效果。
三是不断加强服务能力培训,提高项目实施人员的执行能力。2016年,全市共举办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培训达500人次,其中对实验室技术人员达150人。人员包括产科、检验科、保健科、新生儿科的项目实施人员。通过培训,提升项目的业务水平,有效地提高了各级单位对项目执行力。
四是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愿进行免费筛查的意识。将健康教育作为推动项目的切入点,利用婚前检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开展宣传活动,免费发放宣传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小折页10万张和读本、宣传海报5000张,并将项目流程图张贴在各县(区)有关医疗机构,通过各级医务工作人员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提高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提升自愿加入免费筛查的意识。
呼吁
关注“三病”母婴阻断规范产前检查
当前,广东省艾滋病疫情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全省整体处于低流行水平,部分地区疫情比较严重;二是传播模式以性传播为主,男男同性性传播快速上升;三是老年组和青少年病例所占比例增大;四是感染者和患者中流动人口比例高。据报道,2010年~2016年,广东省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出率分别为0.013%、0.012%、0.012%、0.012%、0.012%、0.011%和0.008%,防控形势严峻。
经过多方努力,惠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对发现的HIV、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进行及时干预,减少了新发病例的出生,但还有部分群众对艾滋病、梅毒、乙肝的防病意识较淡薄,对免费检测政策还不清楚,认为夫妻均洁身自好,拒绝接受免费“三病”检查,在孕期也没有进行规范产前检查,直到分娩时才发现,导致疾病无法及时诊断,错失药物干预阻断的最佳机会,部分阳性孕产妇患者对疾病不够重视,不配合治疗,用药依从性欠佳,导致孕期用药率不高,或者不按时间随访,没有达到孕期阻断的目的。部分群众对艾滋病知识了解甚少,影响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开展,有些孕产妇孕期不愿接受项目咨询检测服务等。
据统计,惠州市2016年1月份~10月份发现的艾滋病感染个案孕妇中,有三分之一的未能在孕期进行及时检测,或确诊后拒绝用药的情况,直接影响了母婴阻断效果,梅毒感染孕妇所生婴儿失访情况更为普遍,比例更高。
一个新生命的孕育和诞生,给家庭甚至整个家族带来无限的希望和憧憬,一个健康活泼的宝宝能给家庭带来无穷的快乐、幸福和希望。专家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大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的宣传力度,多一点了解“三病”防治知识,多一些认识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让阳性孕产妇明白尽早及时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干预,降低所生儿童感染机会。
市第一妇幼在此呼吁,让全社会共同关注“三病”项目,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综合干预的实效性、检测咨询的可及性、随访服务的规范性,全面落实血液核酸检测、预防母婴传播、救治救助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共同将我国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为推进健康惠州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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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行艾滋病“发现即治疗”策略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6月15日发出通知,调整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标准,对于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新标准均建议实施抗病毒治疗,即“发现即治疗”。这是我国艾滋病治疗策略的一个重大调整,是艾滋病临床治疗的新战术。而这个新战术,也是治疗个体和群体双受益的方法。具体来说,“发现即治疗”对患者有以下五大好处:
延长寿命。早期治疗可以延长患者寿命,减少死亡。欧美国家一项历时8年的研究显示,CD4细胞数量大于350个/立方毫米开始治疗比在CD4在200~350个/立方毫米开始治疗,病死风险降低30%。
减少并发症。早治疗可以使免疫系统维持在一定水平,大幅减少艾滋病患者出现肺结核、肺孢子菌肺炎、癌症等风险。
减少其他系统疾病。研究发现,心脏、肾脏、肝脏方面的疾病及神经认知障碍等疾病,HIV阳性者发病率远远高于HIV阴性者。
减少艾滋病炎性反应。从基础研究看到,早期治疗可减少艾滋病炎性反应。
利于免疫功能恢复。早治疗,患者CD4细胞数量上升幅度和速度都比晚治疗要好。2013年,《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报道,如果在感染后4个月内开始治疗,可以使60%~80%的患者CD4+T淋巴细胞恢复到900个/立方毫米以上。
本版文/图(除署名外) 本报记者周婷婷 通讯员梁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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