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小产权房需谨慎

惠州日报 2016-12-15 13:50

律师:

我是一个外来打工人员,在惠州工作了几年,想买房结婚,女朋友是我湖南老乡。可存了几年的钱,买个二手房也不够。我同事介绍说他哥哥在三栋镇上有小产权房出售,是几年前建的,土地是村里分给几兄弟的,几个兄弟就集资建了一栋8层的楼房,一层4户,价格比商品房便宜很多,就是办不到房产证。只要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就可以入住了。我和女朋友去看了房子,房型和价格都挺满意的,但是房主说不能办证,我又有点犹豫。请问:签订买卖合同后,没有房产证,房子的产权会不会有分歧,我们买的房子会不会打水漂?

读者:郑先生

郑先生: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建设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或以合建形式变相转让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而签订的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但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以前,农村村民将经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连同房屋转让给本村村民、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以及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以后,农村村民将经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连同房屋转让给本村村民的,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

“小产权房”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一般将其界定为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房屋。本案中,您和您女朋友都不是三栋镇村民,不符合购买该小产权房的条件,即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会认定为无效合同,请谨慎购买!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如洪 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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