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电再享减负红利 惠州供电落实两部制电价新政

惠州日报 2016-12-15 13:50

本报讯 (记者周婷婷 通讯员张翠丽)国家发改委近期再推重磅利好政策: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据悉,惠州供电局收到《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后,立即按文件落实新的电价政策。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通知主要针对两部制大工业客户,内容包括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和放宽减容(暂停)期限限制。

“目前基本电价计费方式有两种,即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现两者变更周期由年改为季度,电力用户可提前15个工作日向惠州供电局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基本电价计费方式。”该负责人表示,近期,不少用户收到通知后陆续前来办理,享受新的电价政策带来的优惠。

惠州一大型企业已尝到了头啖汤。9月该公司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收取594万元,根据通知,9月申请变更计费方式并于当月完成归档后,第四季度(10月1日)起的用电量开始按最大需量计费,月度基本电费481万元,对比减少电费成本支出113万元,减负效果显著。

此外,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原按半年变更,改为按月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变更下一个月(抄表周期)的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这对大工业客户来说也是节省电费成本支出的有效举措。

该通知还放宽了减容(暂停)期限限制。减容最短期限由原《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不得少于6个月”调整为“不受时间限制”。此外,通知规定“减容(暂停)设备自加封之日起,减容(暂停)部分免收基本电费”,对比原《供电营业规则》“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两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也可直接减少用户电费支出。如需了解相关详情,可登录广东电网网上营业厅(https://95598.gd.csg.cn)查阅文件,也可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或95598服务热线。

新闻推荐

2016惠州楼市总评榜即将揭晓 超10家房企、20个楼盘入围候选名单

售楼员向市民介绍楼盘情况。本报记者刘炜炜摄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惠州报业传媒集团主办的2016年度惠州楼市总评榜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