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工人领到85万元欠薪 惠城区法院积极协调优先执行欠薪案

惠州日报 2016-12-22 13:37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周泽锋 陈曙涛 曹练纲)“今天是冬至,真心感谢卢法官为我们追回欠薪,让我们拿到工资过冬。”昨日,来自河北省大悟县的魏光付再三感谢惠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卢耀。

昨日9时左右,来自四川、河南、河北等地的47名工人来到惠城区法院,笑逐颜开地排队领取集中发放的85万多元执行款。

朱翠萍、魏光付等47名申请人原是被申请人惠州市兆星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的员工。今年3月14日下午,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因停电于3月15日、16日放假。但至3月17日,被申请人却贴出“敬告”(公告),宣布破产。申请人于3月22日先后提起劳动仲裁,惠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853843.5元。该裁决书生效后,因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朱翠萍、魏光付等人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主办法官卢耀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到被执行人处,发现该公司机械设备已被处理,卢耀马上开展“四查”活动,了解到被执行人因拖欠另案当事人的货款,其账户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法庭和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冻结。考虑到该批案件是工人工资欠薪案件,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且年关将至,更需抓紧妥善处理,卢耀便迅速与石排人民法庭和虎门人民法庭联系,协调解决工人欠薪案件。本着关注民生,优先执行和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两个法庭的经办法官表示充分理解并配合惠城区法院该批工人工资案件的执行,同意将其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中优先付出相关款项由惠城区法院处理,卢耀又将被执行人的其他账户存款扣划法院。12月17日,惠城区法院分别收到石排、虎门法庭转来的款项后,马上制作付款审批表和通知书,通知47名申请人来法院领取款项。

惠城区法院院长黄志强表示,自12月9日该院开展 “两罚一薪”(刑事罚金、行政罚款、工人工资)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加大执行力度,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工人欠薪案件。截至昨日,共为110多名工人发放执行款1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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