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开展司法监督调研检查17项 市人大积极开展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开展司法监督是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惠州建设的重要环节。201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院、市检察院的司法工作持续开展监督。5年来,市人大在司法监督方面开展了专题调研、监督检查共17项。
“通过开展司法监督,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市中院、市检察院的满意度逐年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一尔说,在近3年来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肯定了“两院”的工作,对市中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表决通过率均超99%。
积极监督推动“告官不见官”问题解决
钟一尔说,市委、市人大非常重视司法监督工作。市委主要领导提出,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2013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两院”有关工作专项报告。
“开展司法监督,这几年人大做了大量工作。”钟一尔说,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司法监督作为推动司法机关司法工作的工作重点,通过组织检查、专题调研和审议工作报告等形式进行监督,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201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市政府研究制定行政应诉规章,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督促下,备受关注的《惠州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在2014年底出台,实现了惠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整改措施,建立了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今年全市126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如今,“一把手”出庭应诉在全市已不是新鲜事。2014年7、8月,博罗县石坝镇镇长和博罗县房管局局长相继出庭应诉,惠州市“一把手”出庭应诉实现零突破。今年,全市有126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5次,其中“一把手”出庭的有33位。这一举动得到省人大有关领导、市委主要领导、法律界人士以及广大群众的一致赞扬。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学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惠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比例由2014年的不足1%上升至当前的26%。此外,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方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办案指引》,建立起劳动争议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以及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等相关制度。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李志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主动监督,通过对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调研和审议,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深入发展,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邓国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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