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明年起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本报讯 (记者杨 熠 通讯员邓闽榕 彭 欣)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规范惠州市电动自行车的行车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从明年1月1日起,惠州市将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支队宣传设施科科长骆其暖表示,电动车驾驶人应遵守以下交通规则:规划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电动自行车一律驶入非机动车道行驶;未规划非机动车道的道路,电动自行车一律靠最右侧车道行驶;距离路口100米范围内,允许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机动车道通行,按机动车导向分道左转、直行、右转,并按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渠化岛;电动自行车在路口停车等待红灯时,禁止越过白色停车线,禁止在路口中间行人二次过街设施位置停车。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处20元(含)以下罚款的,执勤民警可当场出具手撕票据收缴罚款。若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交警部门将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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