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人!远光灯一照前方现“鬼脸” 律师:用恐怖车贴抵制远光灯或违法;交警:车主应共同营造良好行车环境
一位车主给自己的爱车贴上“恐怖车贴”。本报采集 (请图片作者与本报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车贴看着很吓人。
“夜间行车,前车后窗上4个红衣女人正阴森森地看着自己,这样不被吓到才怪!”近日,装饰汽车的恐怖贴纸引起网友们的关注和讨论,不少人惊呼“被吓到”。
走访
车贴种类繁多,但惠州市买的人不多
近日,北京吴女士反映,前几天晚上9时多,她看到一辆车的后车窗上有一张苍白的脸,被吓了一跳:“吓得我一脚急刹车,差点出事。”她回家上网一搜才发现,原来这是近来热卖的“恐怖车贴”,后车夜间开远光灯就能看见。随后,北京警方表示,如果恐怖车贴导致后车司机受到惊吓,因此发生事故,前车司机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记者在购物网站输入 “恐怖车贴”,出现上万条相关信息。点击查看发现,此类恐怖车贴价格从几元到十多元不等,种类繁多,有骷髅头、苍白的脸、鲜红的手印等。恐怖车贴大小不一,贴的位置也不一样,有的贴在车身,最可怕的是贴在后挡风玻璃上。在一网店中,此类贴纸的月销量达到123笔,其宣传图片上也打着“专治远光灯创意透视贴”的宣传。一位卖家说:“夜晚行车如果不开远光灯是看不到的,但只要打开远光灯,就能看到这些恐怖的画面。”卖家还表示,因为这款透视贴的设计不会妨碍驾驶人观察后挡风玻璃和反光镜的视线,很多司机买来整治、恶搞那些滥用远光灯的人。
随后,记者走访了惠州市几家汽配店。店家介绍,这类车贴有售,不过都不是一些特别恐怖的图案,而且买的人不多。
市民
贴恐怖车贴太危险,既幼稚又不负责任
对于对付滥用远光灯的行为,网友“一只猫”说,有时对面车辆开远光灯,可以用闪灯的方式提醒对方。但对于后车滥用远光灯,往往没有办法,只能让后车超车。“对付这种无计可施的行为,或许使用恐怖车贴管用,对方以后就不敢乱开远光灯了。”
但对于这说法,大部分网友表示不认同。“警告开远光灯的人是为了保证行驶安全,而贴恐怖车贴的可怕做法,分分钟会吓到后面的司机,说不定还会引发交通事故,太危险了!”市民匡女士说。“虽然老话说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走在路上好端端地看到这么几个头,肯定会受惊吓。特别是一些小姑娘开车,估计吓得方向盘都握不住了,太危险了!”网友“Mr.小鱼”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安全,还有可能触法。
“要整蛊人也不能在马路上开玩笑啊,既幼稚又不负责任!”市民林先生说,想彰显个性还是要选择合理的渠道。“我不建议在车身上随便贴这些图案,很容易让旁边开车路过的人晃神。”网友“小进”说。
律师
未经备案私自改变车的外观,交警会处罚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很多车主追求个性,在车身和车尾贴上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的车贴装饰。对于车贴的内容,记者查询发现,并没有相关的法规。
由于“恐怖车贴”主要张贴在车身或车窗玻璃上,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处罚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未经备案,私自改变车的外观及颜色,是无法通过年审的。同时,交警部门也会作出处罚。
黄伟?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交警可对当事司机处以20元到200元罚款。
交警部门
有路灯的城市道路,禁止使用远光灯
市交警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晚间行车时,远光灯会车可导致对方司机瞬间致盲,这极其危险。同时,强光之下,对方司机容易对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差,容易操作失误而发生事故。而远光灯后方的事物也很难被司机发现,让行车存在一定隐患。
对于汽车灯光的使用,法规有明确的规定。总体来说,在有路灯的城市道路,禁止使用远光灯;在没有路灯且车辆较少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会车时必须变换成近光灯。
无论是用车贴装饰车身,还是行车使用远光灯,市交警部门有关工作人员都倡导广大司机能从细节做起,提高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
微言微议
“贴鬼头确实吓人,搞不好后车司机吓得一脚油门就追尾了。可以用荧光笔写上"别开远光灯",反正只有开远光的才看得到。”
——— “樵豆麻袋”
“晚上在路上开车时,对面的远光让我们什么都看不见,与危险擦肩而过。还没来得及松口气,马上又是一辆车打着远光灯射向我的眼睛,一路行车都得提心吊胆,生怕撞到过马路的人。”
——— “爽儿”
“开远光灯不好,但还是换个其他的贴吧。”
——— “阿福家小胖之”
本组文字 本报记者陈澄 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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