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残疾人危房全部完成改造 惠州市出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惠州日报 2016-11-01 14:48

本报讯 (记者马海菊 通讯员滕金国)到2018年,全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到2020年,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日前,《惠州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出台,对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进行部署。

设残疾人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制度

《方案》指出,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单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以及监护人无经济能力的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设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制度。

在残疾人住房政策上,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城乡居民保障房和危房改造工程优先保障对象,到2018年,全市残疾人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市残疾人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实现应改尽改。

明年各镇街至少建1个社区康园中心

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及家庭增收上,《方案》提出,到2020年,市、县(区)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或其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市、县(区)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其中市残联机关工作队伍中比例应达到15%以上。

积极培育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到2018年,每个县(区)建立两个以上规模化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政府对其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支持。鼓励、吸引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到2017年,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立1个社区康园中心。

惠城区范围内新建一所特殊学校

在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方面,《方案》指出,实施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训练、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等重点康复项目。加强辅助器具服务站建设,探索医疗资源与辅助器具装配资源互补共享模式,推广“家庭病床模式”,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

在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上,到2020年,在惠城区范围内新建一所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学校。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到门服务。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做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相关工作,资助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残疾人大学生。

新闻推荐

办好云博会推动惠州更高水平发展 本报评论员

惠州论坛2016年又一场“国字号”盛会登陆惠州。昨日上午,惠州会展中心展会现场人潮涌动,参展商、采购商以及观展市民络绎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