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非因工死亡有何抚恤待遇? 律师解惑

惠州日报 2016-11-04 14:45

律师:

我父亲原本在本市一家公司上班,前段时间,他利用休息日外出办事,一天一夜未归。后来在市郊发现了父亲尸体,经公安机关鉴定,排除了他杀,定性为“排除机械性暴力致死”的意外事件。请问:像我父亲这种情况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抚恤待遇?

读者:惠州市中学生田某

田同学: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根据该规定,再结合惠州市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您父亲非因工死亡,可以获得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共计15个月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如洪 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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